《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新时代民族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件大事,在我国民族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五级人大代表以“法治护航石榴红 人大代表走在前”为主题,深入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宣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2020年,西藏率先出台《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5年完成修订,为以地方立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累了宝贵经验。
两人跨越千里山海,消弭生活习俗差异,携手走过十余载光阴,凭着孝老爱亲、邻里和善的家风,生动诠释了“汉藏一家亲”的深刻内涵,是堆龙德庆区远近闻名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
昌都市边坝县草卡镇丹达村依偎在夏贡拉山东麓的群山褶皱之间,这里有顿远近闻名的“民族团结饭”,当地群众已经吃了整整76年。
法律正文依托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形成标准化规范体系,主要用于界定各类主体具体权利与义务,具备直接约束、指引、惩戒的实践功能。
在拉萨市尼木县吞巴镇,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旦增曲扎的生活轨迹,总在印证一个朴素的道理:人与人之间的情谊,从不问来处。
走进李财祥和达娃的家,屋里窗明几净、整洁温馨,处处透着安稳踏实的烟火气。2006年,达娃一家依托安置政策从拉萨经开区搬到东嘎村安居小区,就此扎下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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