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阿里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显成效

2018年06月07日 11:3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本网拉萨讯 (记者 崔晓岗 张黎黎)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近年来,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加大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以审判权为中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取得“两升两降”的成效。据数据统计,2017年,阿里中院法官减少16名、法官数减少23.2%,受案数同比上升48.82个百分点的情况下,结案率同比上升6.03个百分点。

完善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裁判文书签发办法等涵盖5大项、15小项的司法责任制度,明确法官对其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共同承担责任。

强化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专业法官会议咨询等内容,加强院庭长的审判管理与监督职责,理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落实院庭长办案,法院入额院庭长回归办案一线,亲自办理案件,重点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2017年,阿里两级法院院庭长共计办案(承办)563件,占案件总数的63.16%。

组建符合阿里实际的4∶1∶1和3∶1∶1审判团队模式(即,按4∶1∶1模式组建3个民事审判团队,按3∶1∶1模式组建2个刑事审判团队)。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17件,审执结771件,综合结案率达94.37%。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