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12月25日,普兰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普兰镇辖区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及人民调解室设备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对各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委员如何开展工作和填写人民调解卷宗进行了详细指导,并要求各村(居)如果存在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普兰镇。
普兰县司法局局长刚珠强调,各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委员要深化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整体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打造人民调解工作的“枫桥经验”,确保矛盾纠纷得到预防和化解,确保社会基层的平安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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