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阿里

阿里出台措施全力以“复”

2020年07月07日 10:0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阿里出台措施全力以“复”

“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企业达产

本网狮泉河7月6日电(记者 温凯 洛桑旦增)为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保障用工需求,充分调动企业主体复工复产的积极性,近期,阿里地委、行署出台多项措施,为企业复产复工、经济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实际情况,积极协调驻阿金融机构,帮助重点保障企业申请贷款和贴息支持。

制定“一企一策”帮扶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完善41家规模以上企业帮扶机制,对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规模以上服务业、8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餐饮住宿业、25家有资质的建筑企业、1家房地产企业等重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全方位帮扶,实行“一企一策”,确保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0%以上的目标任务。

设立应急窗口,对复工企业特批事项实现快速办理。对有条件、有意愿新建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医用防护物资生产企业,帮助协调设备、人工、资金、原辅料等问题;进一步梳理有资金缺口、有信贷需求的产业,帮助“阿里地区物流园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融资,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的7家企业的信贷支持。对接国开行西藏分行、农发行西藏分行、西藏银行共同牵头组建的银团,争取更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专项流动资金贷款。

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

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企业,按6个月的自治区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予以补贴。对因疫情被隔离、留观等导致不能正常参与工作员工,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阿里地区人社局、住建局认真统计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对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本地农牧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自治区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基础上,地区再给予5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为疫情防控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物流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奖补标准参照自治区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即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责任编辑:罗宗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