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昌都电(通讯员 魏昌宏 辛欢)今年以来,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全力护航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司法调解优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因人因案制宜、因时因势利导,准确把握民商事案件争议焦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司法“三个效果”的融合点,做“细”庭前劝解、做“足”庭中调解、做“好”庭后和解、做“实”判后化解,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审结的681件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484件,以裁定撤诉方式结案的108件,调撤率达86.9%。
力破执行工作坚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兼顾制度,在立案阶段,强化诉讼指导、法律释明、风险告知和庭前和解,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为后续执行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在审判阶段,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结案了事,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着力减少强制执行案件数量。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78件, 受案标的1007.2万元;执结256件,案件执结率92.1%。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以和解方式结案的有231件,执结标的647.6万元。
发挥“流动法庭”优势,服务基层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车载流动法庭”广覆盖、宽领域、方便快捷的优势,深入开展“法庭到农户”活动,坚持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工作思路,进村开庭、现场立案、入户调解、当场执行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范围,把“车载流动法庭”建成司法为民的主阵地、法制宣传的播种机,有效减轻了维护稳定和社会综治工作压力。类乌齐、江达等县人民法院“车载流动法庭”深入虫草采挖点开展法制宣传、排查矛盾纠纷,开设“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及时办理群众诉讼,受到了农牧区群众的热烈欢迎。今年,全地区“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办案281次,受理案件233件,培训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213人(次),指导民间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5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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