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生态文化协会主办的“全国生态文化村”经验交流会在青岛举办。全国共有109个行政村被授予“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而西藏自治区遴选、推荐报送的乡村中有4个获得此称号。分别是昌都地区昌都县噶玛乡里土村、芒康县纳西乡上盐井村、昌都县城关镇小恩达村及日喀则地区吉隆县吉普村。
记者了解到,“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此次“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评选需符合5个条件,即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环境良好、生态产业兴旺、人与自然和谐以及示范作用突出。凡符合以上5条遴选条件中3条以上(含3条)的行政村,即可按程序申报。
“自2009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共有9个乡村获得此称号。”西藏自治区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说,通过这样一个活动起到宣传作用,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从而拉动当地旅游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获得“全国生态文化村”荣誉称号的行政村每年年底必须向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提交书面年度总结报告。 (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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