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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召开《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贯彻会议

2015年03月21日 11:18    来源:昌都地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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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5日至6日,根据地区行署的安排部署,由昌都地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牵头,在地区质监局会议室召开了为期两天的昌都地区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会议。行署副专员马陵田、行署副秘书长张继英、地区质监局副局长陈雁东、地区安监局副局长常沛、地区质监局副局长苑卫兵出席了动员部署会议,地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处、教育局等地直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商务局局长,以及地区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地区质监局陈雁东副局长认真解读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并就我地区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行署副专员马陵田就认真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使用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社会监督职责”,并就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大依法监管和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二是切实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切实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的能力水平;四是完善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制度措施。

此次宣传贯彻会议主要目的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宣传培训活动,主要培训对象为:地直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商务局局长,地区质监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地区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审议通过,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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