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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纪委监委“三招”惩治基层微腐败

2019年01月16日 15:5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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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昌都1月15日电(记者 陈志强)2018年,昌都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多措并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基层微腐败。

入基层,突出监督重点。坚持运用“四种形态”,围绕扶贫资金、惠民资金、“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重点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巡访”,持续加大对11县(区)专项检查和抽查力度,变事后“治”为事前“疏”,突出抓早抓小。2018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村“两委”干部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初核了结4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村“两委”干部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8人。

多渠道,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查看等方式,加强对扶贫、惠民政策落实、征地拆迁、民政救灾救济、涉农补贴、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民生领域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重点督导和随机抽查8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查75次,受理巡视巡察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

严查处,强化执纪审查。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内容,发现一起,处理一起。2018年以来,受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88件,其中失实了结17件、立案17件(含立案审查8件)、初核后组织处理10件、正在初核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25人。

责任编辑:益西旺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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