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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戏的起源

2015年05月14日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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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戏,也称之为藏剧。藏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唯一拥有大型戏剧的民族,它历史悠久,是流传甚广的剧种之一。除西藏外,四川的巴塘、理塘、甘孜、甘肃的藏区,青海的玉树,云南的藏区都有藏剧的流传。

    藏剧的藏名叫拉姆(意为“仙女”)。根据传说藏剧最早是由七姊妹组成。剧目又多是佛经中的神话故事,故而得名为拉姆。藏剧另有一名叫朗达(意为唱腔)。

    相传在公元八世纪中早期西藏佛教盛行。当时西藏执政的藏王赤松德赞(公元742-796)因受其母金成公主的影响,对佛教极为信仰,派大臣前往印度请高僧莲花生祖师(白玛老本)入藏宏扬佛法。于公元779年(唐大历十四年)在西藏山南建成桑鸢寺,在落成典礼时莲花生采用西藏山南的民歌舞蹈,根据佛经故事,编成舞蹈形式的哑剧,借以镇魔酬神,宣传佛教中的哲学内容,据说这便是今日藏剧的雏形。

    藏剧在西藏境内甚为流行,人民极为喜爱。它主要分布在山南、日喀则、拉萨等三个地、市、昌都地区虽有但较少。解放前仅每年藏历七月雪顿节(本来属于宗教节日,后来成为藏剧会演的节日,又称丰收节)要来拉萨支差演出的剧团有十二个之多。另外还有较为有名的萨迦娃、尼木娃,以及寺庙中的藏剧业余组织(木鲁寺的木如白桑每十二年演一次《德巴登巴》),功德林寺的喇嘛藏戏业余队等。这些剧团中有六个白面具派,四个蓝面具派,一个介乎这两者之间的,一个是演独角戏的。

    藏剧原系广场剧,只有一鼓一钹(新派大、旧派小)、别无其它乐器,全靠人声伴唱帮腔,有点象川剧的高腔,演出时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顿”是开场白;第二部分称为“雄”是正戏;第三部分称为“扎西”,意为祝福迎祥。

    在表演上藏剧有唱、舞、韵、白、技、表等六功。

    藏剧的服装,从头到尾只有一套,没有化妆,主要是面具。

    藏剧传统剧目共有十三大本,但经常演出的也只有八大本,多系杂文体。著名的有《文成公主》、《曲结诺桑》、《朗萨姑娘》、《苏格尼玛》、《白玛文巴》、《顿月顿珠》、《赤美滚堆》等。此外还有《日琼娃》、《云乘王子》、《敬巴钦保》、《德巴登巴》、《绥白旺曲》剧目等剧目,多含有佛教内容。

    1960年,西藏自治区藏剧团成立,先后整理演出了《朗莎雯波》、《文成公主》、《诺桑王子》等传统戏,并创作演出了现代题材剧目;在演出形式上,由广场走上舞台;有了灯光、布景和化妆;还运用了管弦乐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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