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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间歌舞艺术的继承与创新

2015年05月14日 16:37    记者 白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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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在北京,为庆祝建国五十七年举办的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各省市自治区的民间、专业艺术团体为国内外电视观众推出了一台又一台独具地域特点和鲜明时代精神的优秀民族歌舞节目,中央电视台不仅向国内外进行了全程实况转播,并且在汇演期间和汇演结束后,组织了多场专题表演实况转播,真可谓异彩纷呈,精品荟萃。其中我区代表团节目中,拉孜县农民民间艺术团献演的雪域民族称之为生命节奏的远古踏歌——“堆谐”震撼了首都舞台,在全国上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和高超的技艺征服了观众,在激烈的演艺竞争中荣获了大奖。这一殊荣的获得,不仅在首都文化艺术界中引起了轰动,而且,也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把拉孜县农民民间艺术团继续留在首都,参加国庆五十七周年的庆祝晚会,这不仅极大的鼓舞了拉孜县农民民间艺术团的全体同志,而且对于促进西藏的艺术教育,艺术研究,艺术创作和艺术表演将会产生无可估量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没受过专业训练的拉孜县民间艺术团的一群农村少女,头戴玛瑙“巴郭”,腰围五彩“帮典”和脚穿长筒马靴,头缠红色辩穗的年青小伙通过娴熟的踢踏技艺和弹唱技能,以轻松,欢快,热情奔放的表演,由衷地表达出雪域民族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自信、自强、自富的乐观情绪。他们那纯朴、纯情、纯真而浓郁乡土气息的“堆谐”歌舞,不时散发出那股金色田野上青稞麦穗和豌豆花香的醉人的芬芳,让人强烈地感受到雪域各民族在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的奋斗中所取得的新发展,新生活,新变化。真切的表演,让人心潮澎拜,极赋感染力,让观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和谐社会的强劲春风,催生了西藏广大农牧民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力,他们在致富路上充分把握时机,抓物质生产一样,抓精神生产,利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堆谐”歌舞资源,以科学发展观,对待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经过挖掘、整理、加工、把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堆谐”,打造成精品,这不仅满足了人民的精神生活,而且为祖国歌舞艺术宝库里增添了新的珍品,成为发展西藏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经济的新的亮点。

此次,拉孜县农民民间艺术团的艺术实践,使我深深地领悟到,绚丽多姿的藏族民间歌舞艺术,是发展社会主义新歌舞艺术的根本。西藏高原蕴藏着十分丰富的民族民间歌舞艺术、能歌善舞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基本特征,歌舞艺术是最为藏族人民喜爱的表演艺术形式之一,它在藏族人民生活的沃土中根深叶茂,成为藏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如何坚持科学发展观,使这种独具特色的民族歌舞形式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结合得更赋有色彩和无穷的魅力。这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已故的中国舞蹈大师吴晓邦同志在《舞蹈研究》一文中强调:“我是坚持主张保留少数民族文艺的特色,因为少数民族的舞蹈中有歌唱,歌唱和舞蹈紧密结合,是一种又歌又舞的形式,只有在舞台上唱的时候,才是最动人的场面。”我认为,要发展创新藏族的民间歌舞艺术,首先需要学习、研究藏族民间歌舞文化,熟悉、掌握藏族歌舞特色及其在藏族人民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下面就此谈点个人的认识。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族民间歌舞艺术尤如春雨吹花,一时万紫千红,群芳争妍。传统的民间歌舞艺术即开始了跨时代的发展,在继承与创新之路上创作演出了深受全国各民族以至国际友人欣赏的歌舞节目如:《丰收之夜》,《草原上的热巴》,《洗衣歌》,《年青月亮》等……。这些具有传统民族风格和时代气息的歌舞艺术作品,通过生动的舞台表演,起到了团结人民,鼓舞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同时在对外文化交流方面,发挥了其它形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可是,从六十年代末期开始,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之一——载歌载舞的民间歌舞艺术,几乎成了被遗忘的角落。这种艺术形式,渐渐地在专业舞蹈工作者的创作中,在剧场的舞台上很少见到,这种艺术形式仍留存在生养它的人民群众之中。它在人民群众生活中仍然发展着,也似乎并不孤独地在飞着。这是什么现象呢?这种艺术形式已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失去了继续在专业文艺舞台上存在的价值?或者,群众已不再欣赏这种艺术形式?如若是这样,它为什么又能继续地在人民这块肥沃的土壤中根深叶茂,散发出醉人的芳香。

我认为,一个国家或民族,之所以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因为这一国家或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在各自不同的地理环境、经济、政治,宗教的条件下产生的光辉灿烂的文化艺术,它是在各民族的生活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的特殊的表现民族心理状态的意识形态。它符合这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审美趣味。这是别的民族文化无法替代的。

1984年4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发(1984.6)号文件中指出:“……藏族有古老的独特的文化传统,文学艺术遗产丰富多彩,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要十分尊重和科学继承发展藏族的文化艺术,保护历史文物古迹。藏汉等各民族间,在文化艺术上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这是党中央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和西藏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指导方针,它完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别林斯基曾这样说道:“世界上存在多少民族,就存在多少民族特色。因此,各民族的生活愈是纷沓杂陈,人类的生活愈是丰富多彩”。他又在《1846年俄国文学漫评》一文中写道:“只有走不同的道路,人类才能达到它的一致的目标;只有存在着特色鲜明的生活,每个民族才能给这个共同的宝库带来它自己的一份贡献。”同理,每个民族都应该有跟其他民族不同的文化,只有多种多样的民族文化,才能使整个人类先进文化发出奇光异彩。如果某一个民族创造出高水平的,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那它就为全人类作出了可贵的贡献。

藏民族的祖先,为实现这一崇高的目标,在沧海桑田的漫长岁月中,不仅创造了举世闻名的说唱艺术英雄史诗《格萨尔传》和脍炙人口的抒情浪漫诗歌《仁青仓央嘉措情歌》以及别具特色的戏剧《热巴》。而且,还创造了风格迥异,色彩斑谰的西藏各地民间歌舞艺术。这些,无疑都体现了我们民族的性格,智慧,理想及审美观,为丰富祖国人类文化的宝库,献出了自己的聪明才华。

可是,今天的专业文艺晚会,为何见不到或很少观赏到藏族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歌舞呢?原因何在?我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一、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也就是“四害”横行时期,“四人帮”为了实现他们的罪恶目的,任意践踏党的民族政策,破坏“双百方针”,到处挥舞文化专制主义的棍棒,把我国各少数民族喜闻乐见的歌舞艺术形式,说成所谓的“轻歌曼舞”,“异国情调”,并作为资产阶级艺术来批判否定,作为封建社会的杂草来根除。给民族歌舞艺术的发展带来了不和谐的因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建国五十多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建立了不少的各类艺术学校或学院,培养出了成千上万的各类艺术人才,为中华民族的艺术的发展作出了辉煌的贡献。但是,到目前为止,建立专门培养少数民族歌舞艺术人才的园地和研究机构并不多。因此说,在继承和发展民族歌舞艺术问题上,还存在着某些客观原因。

三、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形式问题,歌舞演员不好培养。我认为:民族歌舞艺术形式不单纯是艺术形式的问题,它是人民生活内容的组成部分,追求它不能单纯看作是一种色彩上形式上的探求,而应把它看作如何与群众相结合的问题;是文艺为什么人的问题。也就是说如何坚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形式来真实地表现现实生活和时代,坚持用富于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艺术形式来表现人民思想感情的创作原则的问题。

民族歌舞艺术是劳动人民在为争得生存权而同自然环境作斗争中坚持团结,抒发感情,表达愿望,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长期精心创造形成的,一种能使精神,物质和生活丰美起来的艺术形式,成为表达感情的最好工具。因此,它有着极其浓厚的群众基础。虽然,它暂时有人不被理解或认识,但这次通过拉孜县民间艺术团在首都北京成功演出,会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歌舞的继承和发展将会起到无可估量的巨大作用。

让我们在胡锦涛总书记为代表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的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让雪域高原上的民族民间歌舞象原古踢踏“堆谐”一样,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道上踏出更为激情的节奏,唱响赞美生活的歌声。

[作者:白央,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系钢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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