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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强盗之歌

2015年05月14日 16:37    记者 林继富 南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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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西藏是“歌舞的海洋”,其民歌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备受海内外文史学家的关注。但是,藏北“强盗歌”这一特殊的民歌,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对此进行专门的研究。本文拟对藏北“强盗歌”的思想内容和产生的原因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

藏族文学艺术历史悠久,丰富多彩,其民间文学更是独具一格,光彩夺目。与歌舞相伴相生的西藏民歌内容深厚,种类繁多。就拿藏北来说吧,除了其它藏区已有的牧歌,游戏歌,劳动歌以外,还有一种极其特殊的民歌,这种民歌迄今为止还没有人专门研究过,那就是藏北的“强盗歌”,藏语为“昌鲁”或“恰鲁”。“强盗歌”,顾名思义就是“强盗”们所唱的歌。提起“强盗”,立即会使人想起烧杀掳掠,横行霸道的暴徒,其实藏北的“强盗”具有双重属性,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容,本文就这一现象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解放前,藏北牧区的“强盗”不单指一般意义上的暴徒。它可以分为几种类型,一类是大盗,他们有势力和名气,与当地头人关系密切。在藏北各地流传着很多这类大盗的传奇故事。他们具有高超的刀术枪法,每次钟锋之时,横枪跃马,弹无虚发,整个部落组织的集体抢劫,常常由这类大盗担任领队和指挥。一类是普普通通的牧人,这类普通的“强盗”又包括不同情况,有的有自己的家庭及少许家产,只是经常参与部落组织的集体抢劫;有的却是身无分文的流浪牧人,无家无业,独身一人。这类普通的“强盗”有的因贫困、恩仇等生活所迫,不得不离乡背井,从事强盗的行当;也正因为藏北牧区“强盗”本身的面广、种类多,因此,他们所唱的“强盗歌”所反映的思想内容极其丰富,具体来讲,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表现他们因生活所迫,挺而走险的心境。

做强盗并非我情愿,

是脖子上的差税无法承担。

我不是没有家乡,

我家在水草丰美的地方;

要不是逃避关税王法;

不会来这荒凉的北疆。

当强盗并非我愿意,

严法酷刑担当不起;

差乌拉又接二连三,

不当匪徒何处可去?

这些“强盗歌”告诉我们,藏北牧民在长期的农奴制及宗法特权的统治和压迫下,农奴们对外要为官家交差,对内要为领主头人生产劳动,繁重的乌拉差役和劳动以及要交付多如牛毛的各种税收,使他们生活难以维计。他们为了谋生离开“水草丰美”的家乡,来到“荒凉的北疆”,步人强盗的行列,对他们来说当匪徒是不得已而为之。

对官人,活佛的不满,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揭露和讽刺。

活佛对人说别吃肉,

吃肥肉的是活佛;

官人对人说别撒谎,

谎言最多的是官人;

豪富对人说别偷盗,

掠夺豪抢的是豪富。

见不到活佛哟,

怎不让他生生气?

告不准的官人哟,

他的马怎么不骑?

无指望的豪富哟?

怎不叫他盖章立契?

长期政教合一的西藏封建农奴社会,宗教徒牢牢地控制着统治权,他们常常以宗教作幌子来麻痹人民的心灵,约束人民的行为。然而,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产实践中,渐渐认识了宗教的伪善和欺诈,看穿了那些披着僧衣,道貌岸然的高僧活佛和官人豪富的真实面目。他们要求百姓不许做的事正是他们自己要干的事……他们要求百姓不能吃肉,不许撒谎,不准偷盗,而吃肥肉的是活佛,撒谎最多的是官人,掠夺财富的是豪富。这些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不敢说出口的,但是,对于以英雄自居,目中无人,甚至放荡不羁的“强盗”而言,这些就是他们进行斗争和无情揭露的对象了。

对善恶矛盾心理的反映和对自己命运的唱叹。

我穿着鞋子天知道,

我鞋子无底地知道,

我抓拿扒抢人知道,

我怜悯之心神知道。

不抢你的我没吃的,

抢完你的你没吃的,

不留一点你没用的,

全留下来我没用的。

作为万物灵长的人本身是个复杂的矛盾统一体,强盗也不例外。他们一方面从事烧杀抢夺的行当,一方面又怀有一丝善意。他们由于生活所迫,为了谋生去抢去斗,可遇到无力反抗又没有多少家产的牧民时,他们心里是矛盾的,想到被抢的人们也将沦为与自己相似的命运时,他们心存怜悯,流露出他们内心深人私欲和良知的碰撞。

由于强盗们特殊的生活方式,因此他们对自己的命运和未来总是捉摸不定,没有把握。

也可能去时单枪匹马,

也可能赶回万白千黑;

也可能带回银子满怀,

也可能带回鲜血满怀。

我浪人辗转在羌塘,

象原上的黄羊一样;

也可能高兴尽吃青草,

也可能不幸遇弹身亡。

这两首歌流露出他们对自己命运的担忧,对于他们来说,一次“出征”就是一次拿生命作赌注的经历,胜与败,胜多胜少乃至生死都是难以捉摸的。他们把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这是他们的宿命思想最好的注释。

表现他们放荡心理的。

骏马不骑一匹牵一匹,

何以称得上是浪人?

钢枪不背上一支又持一支,

何以称得上是浪人?

女人不丢一个又搂一个,

何以称得上是浪人?

马儿不骑着跑着,

怎知它小跑如何?

女友不玩着丢着,

怎知她柔情如何?

很多时候,在他们看来英雄行为和野蛮行径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在地广人稀的藏北,人们认为能打能杀,敢抢善斗就是好汉。并且,从事强盗职业的人当中,有为百姓打抱不平,劫富济贫的英雄;有生活所迫干起强盗行当的普通牧人;也有不务正业又无牵无挂的流浪汉。所以,在他们抢与盗的过程中必然有一些完全没有伦理道德准则的下流行为和放荡心理,这是不可避免的。

有对他们多年冒险生涯的经验总结。

走惯了石砾山头,

再不想往山下走;

露宿在旷野山沟,

再不想住帐篷里;

放惯了野羊野马野牛,

再不想放家中的牲口。

当夜空出满星星,

这是我浪人出行的时辰;

当黎明星星隐去,

这是我浪人停下的时辰。

彩色帐篷里千人欢聚,

没有我浪人立锥的缘分;

四方桌子上酒肉横陈,

没有我浪人口尝的缘分;

大庄里美女动人,

没有我浪人交友的缘分。

这些“强盗歌”是他们生活的写照。他们常年四处漂泊,尽管有时不免孤寂,感到自己无法融入人们欢聚的场面,没有品尝宴桌上美酒家肴的口福,没有与漂亮姑娘交心的缘分,但更多的还是体现出他们喜欢这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行当。他们已习惯于这种夜里出行,黎明停下,住宿不必支帐篷拉绳子,见到官人不必点头哈腰,遇见常人不需讲客气,他们习惯四海为家的流浪生活。他们经过多年的冒险生涯,总结出了生存之道的九忌,即食物三忌:“不吃姑娘从外面带来的东西,不吃被野兽咬死的牛羊,不吃生病和被雷打死的牛羊。”走路三忌:“村落的东西不走,宽阔的草坝子不走,平缓的山坡不走。”骑马三忌:“不骑年幼的马,不骑年老的马,不骑懒惰的马。”这些是他们多年强盗生涯中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经验教训,也是他们生活行为的道德准则。

解放前,作为藏北牧民经常咏唱的“强盗歌”,其塑造的强盗形象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英雄”式的强盗,他们是广大牧民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他们看透了官人活佛的虚伪狡诈,过不惯受剥削压迫的生活,理直气壮的站出来为民众撑腰,替百姓伸冤出气。他们总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们意气风发,爱憎分明,仗义侠胆,英勇无畏,心胸豁达,胆量超群,劫富济贫,除霸安良。他们往往是夜间把富人家的牛羊抢过来,分给贫困的百姓。这类“强盗”深受牧民的敬重,拥戴,官府头人虽痛恨在心,却也奈何不得只能让他三分。一种是一般意义上贬义的“强盗”形象,这类“强盗”虽然也具有较高的刀术枪法和胆量,行动果敢勇猛无畏,然而他们爱憎不分,抓拿抢杀只是为了显示他们有本事。他们往往不在乎抢劫的对象是贫是富,见物就抢,见人就打,反抗则杀。他们有时也不把官府头人宗教活佛放在眼里,也有的与统治者勾结起来欺压百姓,行为放荡,横行霸道。这类“强盗”是牧人们惧怕,唾弃的对象。他们以英雄之名行霸道之事。

当然,这两种“强盗”形象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晰的,有时候“英雄”式的“强盗”也会干一些不光彩的行当,但他们更多的趋向于正义。

那么,“强盗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歌样式,在反复咏唱中寄予了藏北牧民怎样的一种审美心理和民俗观念呢?

一个时代,社会的审美观如同道德观的形成,是由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人们的善恶美丑观念也不一样。因此,“强盗歌”寄予了藏北牧民对英雄崇尚的审美心理。众所周知,藏北严酷的自然环境炼就了当地人的英雄性格,也使他们在生活中不断的呼唤英雄,因此藏北是一个崇尚英雄的地方,惟有英雄才是人们尊敬的,英雄形象实质上是格萨尔王的形象——剽悍,勇武,健壮而又足智多谋。当地人们把劫富济贫视为英雄行为,把尚武骁勇看作崇高的美德。加上藏北牧民都是以部落的形式聚居,过着游牧的生活。因而“以反映部落战争为主要题材,以反映牧业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格萨尔王传》,很容易在生活在这一地区的广大牧民之中引起强烈的共鸣”。那些大盗或强盗团伙中的首领懂得以身作则是一种无声的教育,他们以自己的行为影响别人,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那些尚武善斗的“英雄”行为已经成为藏北民众的契约,并演变为一种习俗成规,使该地民众生活在浓厚的崇尚英雄的文化氛围之中。于是,英雄和英雄行为也就成为大多数人遵照的样板和行为准则了。反映在藏北牧民的精神领域里,就外化为赞美英雄,沤歌英雄行为的《格萨尔王传》和“强盗歌”了。

藏北是青藏高原上海拔较高的地区,平均在五千米左右,虽然那里有美丽的冰峰雪岭,苍翠碧蓝的湖泊,广袤无垠的草原,但是由于那里气候寒冷,交通不便,人们主要靠放牧和狩猎为生,牧人没有固定的居住地,他们要随着草场季节的变更而迁移,常年游动,四处奔走。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人们要有多么顽强的生命力,才能扎根立脚呀。胆怯而软弱的人,是不可能在这里生存下去的。”他们要与自然抗争,与野兽搏斗才能获取食物,才能得以生存,这也就造就了他们尚武善斗的秉性和勇敢无畏的侠胆。这种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为“强盗”的产生的存在提供了可能。

同时,藏北羌塘一带在解放前部族林立,其中较大部落有青海的铁木其25部族与霍尔措39部族等,这些毗连的部落常因草场地界发生冲突,互相复仇械斗,凶杀抢劫。并且,在边远牧区也以部落的形式聚居,部落之间也因为各自利益经常发生矛盾争执,报复枪斗等。而这些部落无论是大还是小,“都没有常设军队,军队的组织与部落的组织是一致的,平时养兵于民,战时人马集中,一个部落就是一支队伍。”这样以来,部落头人和民众都希望有能保卫家园,为本部落撑腰的勇猛善斗者出来领导战斗,这在战斗频繁的年代,强者,勇者无疑受到社会的尊重,这为“强盗”的昌盛提供了社会土壤。

此外,三大领主的差税,造就了社会上一批无产,无正当职业的游民。他们没有家畜财产,没有家庭包袱,自然会加人“强盗”的行列,他们结伙反抗,有的逃往外地,沦为打家劫舍目无王法的匪盗。而历史上藏北又是兵家必争之地,与青海,四川,甘肃,新疆等地毗连,所处地理环境广漠偏远,加上他们又是以游牧生活为主,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因此,西藏,青海,甘肃,四川,新疆等地的地方政府对这里的管理大有“鞭长莫及”之势,导致这里成为一个管理上的真空,也必然助长‘强盗”的发展。他们生活在松散的社会空间里,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相互吞并征战,目无王法。并且还经常不交关税,任意组织抢劫。

综上所述,藏北的“强盗”产生和存在有其特定的自然地理和社会历史原因。作为反映“强盗”生活的“强盗歌”既是他们心灵的歌,又是当时藏北特殊社会制度,生产方式,生活习俗的真实写照。虽然“强盗歌”包含着藏北人民崇尚英雄,赞美英雄的积极意义,但是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强盗,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因此,解放以后,强盗行为不存在了,但是,“强盗歌”却仍然回荡在藏北苍穹碧草之间。这些演唱“强盗歌”的牧民或艺人有的曾经当过“强盗”,在他们心中,“强盗”生涯既是一段值得忏悔的历史,也是他们辉煌火爆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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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北牧民多擅长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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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歌载舞的藏北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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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北的生存条件相对农区来说仍算有些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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