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尔巴人长期生活在喜马拉雅山区自然条件比较优越的地带,解放前主要从事背运和交换,解放后主要从事农牧业,也开始大力发展各种副业生产。农作物有玉米、土豆、鸡爪谷、荞麦和豆类。动植物资源比较丰富,有云杉、樟木等各种树木;有猴子、獐子、狗熊等动物,还产虫草、贝母等多种药材。夏尔巴男子穿羊毛织成的白色短袖外套,沿边镶有黑色羊毛,叫作“普都”。腰间插一把叫“果奔”的弯月形砍刀;女子穿色彩鲜艳的长袖衫,下身围一条花筒裙,外面罩一件手工制作的白羊毛坎肩,叫“帕多”,梳一根长长的带红穗的发辫,还喜欢戴金玉耳环。他们能歌善舞,音乐曲调悠扬而文雅,舞蹈动作与尼泊尔、巴基斯坦的一些民间舞蹈很相似。每逢节日或遇喜事,都要合家欢聚,一边饮酒,一边歌舞,常常通宵达旦。
夏尔巴人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
夏尔巴人大都信奉藏传佛教,立新和陈塘各有一座寺庙,名字分别为贡巴桑巴和拉岗,多数人信奉萨迦派和噶举派,少数人信奉格鲁派和宁玛派。萨迦派和噶举派的信徒们可以居家结婚,并不住在寺庙,而是耕种着寺庙的土地,他们只是轮流去寺庙烧香、摆供和念经。如果亲人去世,都要先请喇嘛念经,然后举行火葬和土葬,但不搞藏族盛行的天葬和水葬。大人死后放在专制的木箱内,送到火葬的地方架柴火葬,葬后两三天后取少许骨灰撒到江河里,其余部分用石头垒盖。小孩死后,把尸体捆绑成胎儿状,存放在山崖的石穴中或树洞里,时间一长往往就成了干枯的尸蜡。
夏尔巴人的生活习俗受自然环境和传统文化背景的影响,与藏族部分相同之外,更多的是丰姿多彩而又自具特色。
食物:主食有玉米、大米、糌耙,其次有干扁米、土豆、面条、油饼等。夏尔巴喜爱喝酥油茶、甜茶、“巴鲁”(玉米酒)、青棵油、酸奶和烧酒。他们喜熟食,不吃生肉,用炒菜性食。菜类最爱食用土豆、“荨麻”(一种木质多年生草本的叶子,叶上有肉刺,人手接触叶子后,骚痒难受)、鸡蛋、牛羊肉和一种类似蛤蟆的小动物。不吃鱼、狗和小牛的肉,没有喂猪的习惯,但吃猪肉。他们不会杀牛,所食牛肉大都是摔死或病死后的肉,这种习惯可能与尼境把牛当成神和他们的种姓有关。他们不打猎、不吃兽肉。
玉米是普通的主食,一可做“公则”,就是半干的玉米糊糊;一可做“巴鲁”,就是玉米酒。过去吃饭不用桌子,不用刀叉筷子,而是全家就地围着饭盆和菜锅抓餐。现在境内有不少人已逐渐使用碗筷。炒菜很讲究佐料。常见的佐料有小茵香、辣椒、洋葱、大蒜和咖喱粉等,尤以辣椒、小茴香为不可缺少的调味品,这些佐料大都是用木冲或石日捣碎,粘着菜或饭团吃。
居住:平时住木房,放牧时住牧棚。房屋建筑形式特殊,一般都是人字形顶,上盖鱼鳞板(即用斧子劈成的薄板)。四周用石块垒成厚墙,就在墙上架梁造楼。大都修建两层楼房,平均高度约六米左右,楼上一般分隔成三间,分作厨房、宿舍和储藏室,楼下堆放零星什物或圈牛羊。
夏尔巴人室内陈设简朴,厨房设在中间,有酥油桶、铝锅和各种炊具碗杯等,家家还有一个用石板砌垫而成的火炕,支架做饭,席地就食。他们注意卫生,室内清洁明亮。一般家庭都有厕所,如果没有厕所,大小便也远离房舍四周。
礼节。夏尔巴人表示敬意的方式有二,一是敬献哈达,一是用头碰在对方的手上或膝盖上。旧时还有弯腰吐舌低头的习惯,这种现象至今也未完全消除。夏尔巴也重馈赠。凡有喜庆必互相送礼致贺,但还礼的数目必须多于馈赠之数,普遍都是加一倍,否则就认为是失礼,收礼的家庭进行登记,以便加倍回赠。他们很重视称谓。对长者一般不呼姓名,都叫其第一个儿女或女儿的名字,后面加上阿爸或阿妈,对年纪较大的男性长辈称“明米”,即“爷”。对年纪较大的女性长辈统称“以米”,即“奶”。直呼姓名,被认为是不礼貌的。对有知识者称“格拉”(老师)。对已婚女子叫“措姆”,即嫂子。
节日与娱乐:娱乐活动除唱歌跳舞外,还有“擦嘎”、“科比” 和扑克牌。“察嘎”是一种赌博,赌具为10个半边的干核桃,由一人坐庄,大家押宝,以抛出的核桃正反面计算胜负。“科比”似投壶,在前方放一个小筒,玩者用小硬币向筒内投掷,以进筒为胜。
夏尔巴人节日有几个是固定的,境内夏尔巴以元旦最为隆重,藏历年次之。在元旦前20天,家家户户浸泡大米,煮熟后制成饼子,称为“科热”和“西捧”,还要准备牛羊肉、酥油、帕吉(即干扁米)、糌粑和土豆等。元旦清晨每人去沟旁溪边打一桶清洁的泉水,回到家中洗脸换衣,表示在新的一年内去污换净。在穿新衣之前,要在自己身上用手抚摸一遍,以示长寿不衰。然后着衣,家人聚集一室,向屋正中挂的神像敬献哈达。在神像下方置一块长木板,板子上供着大米、糌粑、饼子、油条、清水、桔子、干扁米等七种食物,食物周围撒上糌粑面和酥油花。在门前竖一根1——1.5米的白色经幡,经幡的四周用各色细线缝边,颜色鲜艳夺目。(据袁超俊《夏尔巴人概况》,载于《西藏研究》1989年1期)
夏尔巴人的婚姻和试婚楼
夏尔巴人社会的种性制,或许是受了尼泊尔种性制的影响吧。据说立新的夏尔巴人,在当地居住已有260余年,他们的祖先是从尼泊尔夏尔孔布地区迁来的,也有人说是从四川甘孜迁来的。他们见面如果互相不认识,都要问一声姓(即种姓)什么,若是同种姓,就不能开玩笑,也不能通婚。过去夏尔巴人与藏族和其他民族也不通婚。可他们与异种姓的尼泊尔境内的夏尔巴人,则不受国籍和地域的限制,互相通婚。他们的婚姻形式有几种,一是男方请别人一起去女方家说亲、送酒、献哈达,女方家如果老少都同意,就请其吃饭,即可结婚。二是男方求婚时,女方父母同意,女方本人不同意,就采取抢婚的形式。三是男女双方同意,而女方父母不同意,就将女方抢到山上藏起来,再找女方父母求情,直至同意后才将女方领回家。结婚前,男方也有要向女方家行一定彩礼的习惯。
夏尔巴人还有一种两兄弟同妻的婚姻形式。妻子有自己的住房,并设有大床,两兄弟丈夫各有自己的住房,谁与妻同宿,或由两夫决定,或由妻子决定,不致错乱。如果有弟兄四人,那么,他们习惯老大与老二同一妻,老三与老四另同一妻。婚礼是两个新郎与一个新娘三人同时一起举行,这与藏族、门巴族又有所不同。
在夏尔巴人的舍尔巴种姓的人中,还有一种试婚的形式。从定日到尼泊尔的索卢和昆布有一条传统的“珠穆朗玛商道”。索卢和昆布是美国当代人类学家阿吉兹的根据地,她曾以西藏逃亡在那里的人为对象,从几千人次的调查数据中整理出《藏边人家》一书。就是在这索卢和昆布地区,现在还有许多舍尔巴人的试婚小木楼。舍尔巴的女孩长到14岁时,父母就让她出门自由结交,同时分一间小屋给她,有钱人家还单独为女儿修建一座小木楼,让她晚上一个人住在那里。她选中了男朋友,可以引道他暗地里到小木楼来夜宿,父母即便知道也不干涉,而且还要向小姑娘讲解两性接触和两性生活的知识。住了一段时间,他们双方如果满意,便由男方托媒向女方父母送几钵米酒,就算正式订婚。订婚后,未婚夫就可以公开地住在姑娘的小木楼里。如果任何一方感到不满意,招呼一声就算解除婚约,男方得立即离开小木楼居住。不过,多数男女能顺利地进入下一阶段,即生孩子。有了孩子之后,男女双方才宣布互相为从属关系,于是男方正式向女方及其父母求婚,通过一定仪式,正式确定夫妻关系。确定了夫妻关系之后,如果两口之间还出现感情危机,通过协商,丈夫付给妻子一笔孩子的抚育费,便可离开女方,或者把孩子带走。如果能继续和睦相亲,那么可以确立终身伴侣关系,女方带着孩子移居夫家,再举行隆重的婚礼。据一个夏尔巴人合尔巴种姓的青年向导普尔巴说:“一般说来,女的十四岁,男的十六岁就可以同居,但要经过一次、二次、再次的感情确定,才能组成家庭,这需要三年至十年的时间。”据索卢和昆布地方的一个正在为女儿的未婚夫上门求婚作庆典食品准备的舍尔巴老阿妈桑珠玛解释道:“这道理很简单:青年男女之间的了解和通达,再没有比在一床睡觉的方式更好的方式了。即便一床睡觉,一时也难以了解和沟通,所以试婚期要长,长到生了孩子,长到经得起承担共同责任所带来的信任和考验。”(据古子文《舍尔巴试婚楼》)。
夏尔巴人的抢婚习俗
立新乡雪布岗的夏尔巴人,还有一种十分认真而隆重的抢婚习俗。小伙子长到十七、八岁时,父母开始为儿子的婚事费心思了,首先要仔细地把和儿子年龄相近的附近人家的姑娘们一个个评议一番,既看姑娘的人品,也看她家的经济情况。如果最后选中的姑娘素与儿子相好,那就再好不过;如果是平日里没什么接触也不要紧,反正是要进行秘密求亲和抢亲的。
选亲之后,第二步就是求亲。求亲都是男方家出面向女方家父母提出要求,此事除双方父母、至亲好友以及未来的新郎外,一般不让外人知晓,更不能让未来的新娘知道。求亲时男家父母所带的礼品,一般是五六斤白酒和一桶藏酒(即青稞酒)以及一些哈达。女方父母对于求亲也持慎重态度,不立即表态,对所送的求亲酒也一点不喝,他们还要象男方父母一样认真地去了解男方的家庭和男青年的全面情况,如有多少财产?门风如何?女儿嫁过去会不会受虐待?男青年的平时表现和能力又如何?等等。通过调查如果满意,便喝求亲酒,否则把礼品和酒退回去。当双方父母都同意这门婚事时,女方父母当着男方父母的面喝下求亲酒,收下礼品,并与对方协商和约定儿女们的结婚佳期,这就是正式订婚了。
从订婚到抢亲结婚,一般要相隔二、三个月甚至一、二年的时间。这期间男方家要精心准备未来新娘的“萨姆赤”,即全套的服饰穿戴。这些“萨姆赤”,都要按照暗中观察到的姑娘的身材去买或打制,质量要好,样数不能少,一般都要花去男家较大数量的积蓄。直到结婚之前夕,这桩婚事仍然是保密的。夏尔巴人认为,如果抢亲前即已世人皆知,那就失去了“抢” 的意义,并意味着女方的不值钱。如果“新娘”在婚前知道了此事,她就有权提出抗婚或逃婚,不管她本意如何,即使她很愿意,只要她听说了,都要跑到父母跟前哭闹一番,如说阿爸阿妈允许了这桩婚事,就是把我看作无用,想不要我了,还不如死了的好;如果实在不想要我,我就离家去国外,待躲过这桩婚事以后,再来侍奉亲爱的父母等等。
接着就是抢亲结婚了。抢亲前,男女双方均要在暗中磋商,以使抢亲的形式新颖别致,更具有代表性和深刻含义。实际上抢亲有真枪和假抢之分。“假抢”,是指男女双方均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抢亲,仅仅是在走形式,以此表明女家门风好,养育了一个好姑娘,男家抢娶的是一位理想的好媳妇。“假抢”均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天夜间进行。女方父母等待女儿睡下了,便差人带急信给男方父母,男家即派出早已准备好的二三十名,至少十至十五名由亲友组成的迎抢队伍去女家,路上不打火把,使之带有完全是秘密奇袭的色彩。抢亲队伍到了女家门外,首先由男家代表向女方父母敬献哈达,然后留下大部分人在门外把守,少部分人突然闯进姑娘睡房,会同女方父母以及前来助兴的女家亲友对姑娘言明婚事,道出新郎的姓名和他的种种优点,并让姑娘立即穿戴男家给做的衣服鞋袜和各种首饰。姑娘听罢便大声哭叫,声言拒绝。女方家长出面调停:“我的女儿不愿意,你们深夜间来亦无奈何。你们若有强娶我女之心,赶快表示出诚意来,我儿被感动了方能跟你们走”等等。男家代表便赶快献上预先准备好的几百元钱和她需要的服饰,并竭力颂赞新郎的诸多杰出表现和能力,劝说其尽快穿戴起来跟他们走。直到她哽哽咽咽地穿戴停当了,抢亲人蜂拥而上将她连拥带背地抢走。这当中,新郎只能站在门外不能出面,只有新娘表示坚决不同意时,才进房对姑娘好言相劝,再示意抢亲的人们将她抢走。如果姑娘对抢亲人又哭又叫,连踢带咬,使人无法背她时,只好由抢亲人中的青壮年将她强抢抱背而去。有的女方父母掌握了女儿拒绝的态度,便指派她到某处或某人家去办事或帮工,同时密告男家她的行踪,以便使男家抢来成功。这种形式,有时在姑娘愿意的情况下也采用,以扩大抢亲的影响效果。
另一种抢亲即是真抢了。比如,女方父母不同意或前面已同意后又翻悔了,那么,男家就派人对姑娘严加监视,在她单独放牧、打柴或背水时,突然将她劫走,带到深山密林中安置,并派专人照顾和看管。然后,男家赶快来到女家,告诉他们:“你们的女儿已经被我们抢走了,安置得很好,请放心也请你们原谅。经过我们的说服,现在她已经同意了,我们希望你们也同意,咱们做个好亲家。如果你们有什么要求就请提出来,请相信我们有能力使你们满意……”。随后又去对姑娘说:“你的父母已经喜欢上新郎了,同意了你们的婚事,难道你还不愿意吗?!”这期间,男方父母多次去给女方父母敬酒献礼,求情诉说男方及其家庭的诚心以及对姑娘的喜爱和赞颂,直至女家父母同意为止。
从女家出来,不管姑娘哭叫得是否厉害,迎抢队伍都要兴高采烈,他们打着松明火把,唱着喜庆歌,直到男家门口才停止。这时,一名聘请来的专职歌手站在门外,放开喉咙与门内的专职歌手对唱。如果门外的唱好了,门内的接不上来,迎亲队伍就裹胁着新娘拥进屋内;如果是门外的接不上来,那么就给门内的歌手敬酒送礼物,请其通融。进得门来,男家亲友们和村民们开始贺喜,依次唱起自己拿手的婚礼喜庆歌,内容既有热烈祝愿,也有谆谆教诲,祝愿一对新人幸福美满,白头偕老,同时也告诫他们不要现在喜结良缘,以后又离异。随后,大家纷纷向新人赠送现金和礼物,接着又是吃喝、唱歌、跳舞、尽兴方散。(据旺秋《夏尔巴婚俗》,载《邦锦梅朵》1986年6、7、8月)。
夏尔巴妇女
夏尔巴男女装
盛装的夏尔巴妇女
经杆下的夏尔巴人
劳动的夏尔巴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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