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7日电(记者 黄昂瑾)“名录申报绝不应仅仅止于申报,还有更多的义务和责任需要去履行。”12月6日,文化部外联局副局长翟德玉在“二十四节气”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开展国际合作包括名录申报和定期报告两个并行的机制。
“名录申报是为所有缔约国搭建一个国际化平台,从整体上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深化国际社会对保护非遗重要性的认知,促进文化对话。”翟德玉说,“教科文组织更加强调,缔约国提交定期报告是梳理和评估履约效果、交流和分享非遗保护经验的重要方式,以便共同应对挑战,制定各自相应战略。”
据翟德玉介绍,我国于2011年初向教科文组织提交了首个履约报告,报告了自批约以来在国家层面为保护非遗制定的政策和措施,以及列入代表作名录的26个项目的保护情况。
“今年5月,我们向教科文组织提交了7个列入急需保护名录项目的保护情况报告。我们还正在撰写第二次履约报告,包括自首次报告以来的政府保护措施以及30个列入代表作名录项目的保护情况。”翟德玉表示,“‘二十四节气’列入代表作名录已经迈出国际合作的第一步,接下来如何在国际化语境下,扎实做好各项保护工作,履行申报时的承诺,我们还任重而道远。”
“赞天地之化育,辅万物之自然,尽人事之所为。”发布会上,参加保护非遗政府间委员会第十一届常会中国政府代表团的成员之一,非遗司巡视员马胜德表示,“由节气发展而来的传统时间知识体系和社会实践,对于社区、族群和国家的文化认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唤起一代代年轻人的文化自觉,同时也促进了不同民族和群体之间的对话和包容,顺应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在回顾“二十四节气”申报历程时,马胜德也表示,作为遗产项目的“二十四节气”是我国农耕文明的优秀代表,影响力覆盖全国,其跨民族、跨地域、跨涉不同文化类型,涉及多个学科,这在我国申报历史上是比较少见的。如何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精准地表达这项遗产,提高其可见度,是非遗保护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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