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非遗

西藏新增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5处

2017年11月13日 12:5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炮楼.jpg

2.jpg

经2017年9月27日,十届自治区人民政府85次常务会议研究,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5处。新公布的22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是西藏历史文化遗产中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和文化价值的遗迹,其中包括了古遗址20处、古墓葬14处、古建筑159处、石窟寺及石刻20,近现代重要史记及代表性建筑物12处,涉及全区七市地的62个县区。初建年代最早的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最晚的也有60多年历史。

西藏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文物极为丰富。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与周边地区各民族和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在吸收、借鉴外来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创造出了独具特色而丰富多彩的地域性民族文化,给后人留下了珍贵而极具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众多文物遗迹,成为了我国重要的文物大区之一。这些文物点是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和党与人民军队进军西藏、建设西藏的重要实物证。

目前,自治区文物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已经向各市地文物部门下发通知,安排了新公布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档和“四有”建设工作。

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底,西藏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3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1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53处。(供稿/图: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