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法制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会签仪式

2022年07月05日 17:45    来源:拉萨检察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督行政管理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7月4日上午,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会签仪式。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拉萨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及市检察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1.jpg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并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工作。

2.jpg

一是按照《办法》各司其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加强协作,统一法律适用。市场监管部门增强主动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识,规范移送程序,加强与刑事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公安机关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摸排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线索,强化对情报的收集、线索的深挖与扩线,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检察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3.jpg

二是积极建立完善协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有证据表明当事人可能存在逃匿或者销毁证据情形的,可以商请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对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从快查处。检察院可根据公安机关的请求派员介入侦查,参与案件讨论,审查相关案件材料,提出取证建议,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4.jpg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应当积极建设、规范信息技术,通过大数据平台共享,打破“数据孤岛”,逐步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和网上监督,使执法与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建立案件信息发布沟通协作机制。

拉萨市公安局、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表示,《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必将推动形成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的合力,有效遏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

(文字:张奕韩     图片:黄波)

责任编辑:彭婧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