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餐饮单位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记者 央金 摄
本网拉萨讯(记者 央金)近日,记者从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拉萨市某餐饮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被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警告行政处罚,这是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以来,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首例反食品浪费的案件,并开出全市首张“反食品浪费”罚单。
为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在全社会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良好氛围,近日,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新时代发展脉搏,找准靶向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聚焦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多种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行动。
4月17日,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就餐高峰期,着重对餐饮集中消费区域天海路、滨河路等处经营主体店堂包间明显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员引导提示点餐数量等进行检查时,发现2家餐饮单位未建立反食品浪费培训制度、未标明菜品克数,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对2家餐饮单位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改正。
为达到普及率高、作用明显的宣传目的,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集中地域经营主体店堂包间明显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员引导提示点餐数量等内容进行了指导,细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重点内容。同时,给餐饮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发放《文明餐桌从你我做起》倡议书,着力提升节约意识、规范点餐行为,以点带面统一认识,辐射引领各行各业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据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注重行业提质增效与节约粮食双规并行,不仅要求餐饮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降低食材浪费、标明菜品克数、设置半份及小份菜品、建立服务员反食品浪费的培训制度等,还要将节约粮食理念纳入到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制作、供餐的全过程,进而创新菜品种类,丰富菜品规格,合理满足消费需求。结合创建食品安全创城工作,建议餐饮协会积极发挥优势,搭建交流平台,将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得力、成效好的店铺,作为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并将其吸收纳入优秀餐饮店铺推荐工作中来,实现节约粮食与餐饮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双效应。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同时,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如果违反该规定,除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还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