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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交警曝光这些人!

2025年11月20日 16:18    来源:平安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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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对于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

近日,拉萨交警

曝光了一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5年11月4日

违法地点:虎峰大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8X11**

违法人姓名:旦***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72mg/100ml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堆龙大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GMM3**

违法人姓名:陈*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7mg/100ml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5年11月8日

违法地点:滨河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S63**

违法人姓名:张**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56mg/100ml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5年11月11日

违法地点:北京西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F80**

违法人姓名:白**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69mg/100ml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

这些行为也是“酒驾”!

误区一: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很多市民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但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处罚。

误区二:自己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误区三: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交管部门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

误区四: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此时,因血液中仍含有酒精,仍有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的酒精含量标准,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请广大驾驶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坚决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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