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对于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
近日,拉萨交警
曝光了一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5年11月4日
违法地点:虎峰大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8X11**
违法人姓名:旦***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72mg/100ml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违法地点:堆龙大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GMM3**
违法人姓名:陈*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7mg/100ml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5年11月8日
违法地点:滨河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S63**
违法人姓名:张**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56mg/100ml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5年11月11日
违法地点:北京西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F80**
违法人姓名:白**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69mg/100ml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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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也是“酒驾”!
误区一: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很多市民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但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处罚。
误区二:自己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误区三: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交管部门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
误区四: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此时,因血液中仍含有酒精,仍有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的酒精含量标准,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请广大驾驶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坚决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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