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藏新闻网 > 法制 > 每日一法

司法公开不能“匿名” 责任担当不可“隐身”

2026年01月16日 09:50    来源:新华网    记者 朱丽莉
分享到: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批“匿名”裁判文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些文书中,审判人员姓名和案件案号被隐去或模糊处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回应,指出此举“显属不当”,并要求相关法院整改。

司法公开旨在以透明促公正,裁判文书上网是其中的关键一环。审判人员署名,体现的是司法责任制下的责任与担当;案号公开,则是公众监督的重要依据。将二者隐去或模糊处理,无异于为责任“卸甲”、为监督“关门”,显然背离了司法公开的本意。

最高法对此问题明确表态,彰显了维护司法公开原则的决心。司法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筑牢司法公信力。任何“打折扣”的公开,都是对这一原则的损耗。

司法公开不能“匿名”,责任担当不可“隐身”。此次“匿名”文书问题的曝光,是一记提醒,提醒各级法院:公开必须彻底,执行不容变通。法治的公信力,藏在每一份完整真实的文书里,映在每一个清晰坦然的署名中。唯有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责任编辑:陈文乐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