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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5月1日施行

填补拉萨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空白

2026年04月24日 11:2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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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拉萨4月20日讯(记者 旦增旺姆 见习记者 权文娟)20日,记者从拉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起,《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拉萨市首部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不仅填补了制度空白,更标志着拉萨的城市治理告别了过去粗放、碎片化的管理模式,迈入法治化、精细化、智慧化发展新阶段。

《条例》共四十一条,涵盖城市管理规定、执法与监督等方面内容,立足高原首府城市特点、民族地区实际、新时代城市治理要求,突出“高原特色、民族特色、法治特色、民生特色”,是一部具有鲜明拉萨辨识度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法规。

拉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索朗加措介绍,《条例》针对长期以来城市管理权责不清、协同不足的痛点,全面厘清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管理职责,构建起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立体化治理架构。

以城市发展保障为例,《条例》通过法规创新引入体检评估制度,让城市更新有据可依;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实现管线“应入尽入”。在治理的温度上,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通过划定临时设摊区域、规范户外广告、严控污染排放等举措,兼顾城市秩序与“人间烟火气”。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侯静华表示,下一步,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将《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加快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责任编辑:格桑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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