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今年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20余种重特大疾病可申请救助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我区重特大疾病保障项目包括20余种,每个救助对象每年只能申请一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亟待解决的个案不受封顶线限制。
保障目录包含20余种疾病
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区全面实施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可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中重点救助对象有五种,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 五保对象)、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残儿童。我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项医疗补充保险+城乡 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模式进行,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及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资助参保参合、普通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分 散供养五保对象护理费补助四种方式开展救助,充分发挥救急难功能,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有效救助。
该负责人介绍,凡身患重特大疾病,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赔付及普通医疗救助后,救助对象仍存在住院或门诊大量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均可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重特大疾病包括20余种疾病。”该负责人继续说,主要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肺癌、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急性心肌梗塞、儿童苯丙酮尿症等相关疾病。
需填写相关申请审核表
该负责人介绍,有需要申请医疗救助的市民可向乡镇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材料。“要有个人书面申请及户口、身份证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该负责人说,其 它依次为《医疗救助申请审核表》;提供所持证件的复印件、低保证、五保证、优抚对象优待证、儿童福利证或供养机构出具的集中供养证明;住院证及出院证;城 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或农牧民医疗制度报销凭证;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赔付凭证;一般救助对象需提供所属单位或工资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申请 门诊救助还需提供门诊治疗费用单据原件;《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核表》等。
同时,该负责人强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用药范围和诊疗项目原则上参照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相关规定,救助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救助比例和资金支出方式与普通医疗救助相同,对亟待解决的个案不受封顶线限制。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