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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成立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

2016年11月15日 09:5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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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藏雪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拉萨律师事务所和西藏大学政法学院的8名专、兼职律师成为我区首批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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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为首批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授牌。

本网拉萨讯 随着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复杂化和多样性,专业化维权已经成为妇联维权的重要手段和发展趋势。为充分发挥广大律师的专业优势,指导帮助妇联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有效增强妇联依法维权的能力,我区成立了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组建了首批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来自西藏雪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拉萨律师事务所和西藏大学政法学院的8名专、兼职律师成为我区首批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

10月25日,自治区妇联举行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授牌暨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聘任仪式。自治区妇联主席江措拉姆出席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巡视员,自治区律协党委书记、会长卓嘎对援助站下一步工作和律师队伍如何更好地发挥优势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殷切希望。会议由自治区妇联副巡视员邓晓红主持。西藏雪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拉萨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做表态发言。自治区妇联向两家妇女法律援助站发放启动工作经费40000元。“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工作人员代表和拉萨市木如社区、夏萨苏社区女信访代理员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仪式。

建立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和组建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旨在为我区广大妇女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观察社会矛盾纠纷新动态,了解妇女儿童援助需求新趋势,把握妇女儿童维权新动向,为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妇女法律援助站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开展婚姻家庭问题咨询,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解决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和讲座等。

建立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和组建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是自治区妇联维权工作的新探索,是妇联组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丰富和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的重要措施,是妇联进一步延伸维权工作职能、切实为困难妇女群体服务、深化和改革妇联工作的创新举措。

(本栏目文字、图片均由自治区妇联提供)

责任编辑:刘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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