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雪域时评 > 社会焦点

上海商报:“稳中有降”的房价没有现实性

2015年02月01日 03:35    来源:上海商报    
分享到:    

    最近一段时间,“新国八条”所要求达到的2011年度房价调控目标,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是“新国八条”的第一条,是对地方政府调控房价压力最大的指标,也是除了贷款指标之外最为硬性的指标。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这个目标如何量化才是正确的呢?委实不太有好的答案。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说,过快上涨的房价的确有严重问题。不仅对经济结构有极大的隐患,对构建和谐社会也是一种威胁。但从宏观的角度下这个结论是容易的,具体到房价应该是多少的问题上,就不那么容易了。

    已经高高在上的房价,到底应该表现什么样的趋势才合理?继续保持上涨,肯定难以疏解老百姓对高房价的不满。从某种容易被煽情的、非理性的、经常被盗用的“民意”来说,要是政府不制定出下降的房价目标,肯定会挨骂的。

    目前房产市场的价格还是保持上涨的,虽然因为限购,因为信贷控制,销售量已经下降了,但老百姓对住房的基本需求、改善需求和投资需求,未必真的就随着成交量的萎缩而萎缩了。实际上住宅市场成交量的下降并未改变商业地产和写字楼的旺销。这至少说明地产市场的资金还是比较多的,投资冲动是依然存在的,只不过因为政策的限制买不了住宅,而改买商用物业了。一旦地产限购取消,这些资金返回到房产市场也未必是不可能的。

    面对这样的现实,制定新建房价的年度目标肯定是一项十分复杂又艰巨的任务。地产市场的住宅价格受到的制约因素实在太多,尤其当住宅成为投资目标后,它虽然会受到各种政策的制约,但价格趋势的内在规律,却是人们不容易改变的市场规律。

    若真的按照“新国八条”之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那么就不能简单只看到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目标,而要建立一整套住宅供应体系。

    也就是说,新建住宅的价格目标宏观调控要有两个方向,一是市场供应产生的住宅,二是政府供应产生的住宅。这两种供应体系的房价不能混为一谈,市场的价格涨跌随市场;而政府供应的住宅要明确供应门槛(谁可以买卖),明确供应数量和供应价格。而把后者作为每年一季度公布于众的房价指标,才是有可能办到的。因为这是政府采取“平准”的手段,以大量针对住宅刚性需求,达到平抑市场因为供应不足造成的过快上涨。

    这是针对市场唯一有可能实施的政府手段。而这种手段,并不在于需要政府说出今年市场供应的房价控制在哪个价位上。现在各地方政府提出的目标基本都是按照宏观经济数据测算的,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幅度和宏观经济数据的相关度,迄今为止人类并未完全掌握。1997年到1999年中国经济发展迅速,但地产价格却是下跌的,出现了大量的烂尾楼,一直延续到这轮地产牛市的最近两年才消化完毕。

    按照这个历史的实际情况——如深圳公布说,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涨幅要低于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据相关数据计算,这一房价涨幅应在10%以内。而广州这一目标为11%以内。这是怎么算出来的?让人充满疑问。有多个广东省府的高官都声明他们去年或者前年就买不起房子。这样控制的涨幅即使实现了,又干民生已买不起房何事?

    至于北京市政府此次独具一格公布的所谓“稳中有降”,更等于什么也没有说。所谓房价的“稳中有降”,它在告诉人们,地产价格的波动,完全可以由北京市政府控制。但这是超乎人类应对价格在经济周期之中波动的能力的,不仅国际上没有先例,现在的中国也看不出现实性来。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