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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改革是西藏人民享有各种权利的基础

2015年02月01日 03:3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涂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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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颁布《世界人权宣言》。 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宣言》颁布后,大会要求所有会员国广为宣传,并且“不分国家或领土的政治地位,主要在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加以传播、展示、阅读和阐述”。其中的第四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当时,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西藏封建农奴制的废止,西藏百万农奴获得解放,应该是符合西方国家所称作的“人权至上”的原则,符合他们所称作的“自由民主”的普世法则。

    实际情况又是如何?

    从1942年到1947年,西方某国一直在努力支持西藏地方政府这一极端腐朽、落后的政权,试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西藏,西藏百万农奴的命运和人权与西方国家毫无相关,他们关心的是如何通过实现“西藏独立”、通过维系西藏封建农奴制这一落后制度,来抵制共产主义在远东的蔓延,实现自身的国家利益。正因为如此,当百万农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时,西方国家没有人出来关心他们,更没有提出什么人权问题。而让人费解甚至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当西藏即将通过民主改革的方式废除已行之数百年的极为残酷的封建农奴制之际,在占西藏总人口95%以上的百万农奴即将翻身得解放、即将获得受我国法律保障的基本自由与人权的时候,西方国家反而如丧考妣,立即提出所谓的“西藏人权问题”。

    只要稍微有一点点逻辑和常识的人都知道,在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下,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奴隶不仅没有任何社会和政治权利,而且连基本的生存条件也得不到保障,哪里谈得上什么人权?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民主改革,建立人民民主政权,走社会主义道路,实施人民大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他们才真正享受到为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民主、自由和人权。也正是基于此,西藏的百万农奴翻身做了主人,成为西藏人权的新主体,从而使西藏人权的性质、内容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它不再是仅供昔日少数领主享有的特权,而是属于今天广大西藏各族人民享有的平等权利。

    作为封建农奴制度的总代表——十四世达赖,也改变了策略,迎合西方的需要,谋求西方对他分裂祖国、实现所谓“西藏独立”的支持和帮助。几十年来,他一直在国际上叫嚷“西藏人权问题”,打出人权、民主、自由的幌子,四处窜访,到处摇尾乞怜,力图使所谓的西藏问题国际化。这一点,西方反华势力是很清楚的。于是, 他们便支持西藏分裂主义分子另辟蹊径,改变手法,不断在国际上抛出所谓“西藏人权问题”。事实证明, 他们之所以对“西藏人权问题”感兴趣, 决非出于道义。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强权和霸权。西方国家利用西藏干涉中国内政,其实质是不喜欢中国的发展模式,不喜欢中国人走自己的路,妄想主宰中国的命运。其目的决不在于人权本身,而在于通过输出资本主义的人权观,影响和改变中国的价值观念,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征服中国。

    时间再次回放到54年前,绽放在被解放农奴脸上的笑脸,仍旧让人记忆犹新,这是发自内心肺腑的欢呼雀跃,是几百年来受残酷压迫剥削后的扬眉吐气,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如今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历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藏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西藏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正在与祖国兄弟省市一道共同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正在与全国各族同胞一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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