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微博名人伍皓在微博上给我们讲了一个好故事:“在温哥华听说,国内去的一个新移民给孩子上药,孩子疼得哭,邻居报了警。警察赶来要铐走父亲,父亲不干……警察一枪就把他给崩了……西方的守法意识有时是这样残酷。”面对质疑,伍皓回复:“核实过,是温哥华华人社区发生的真事。”
奇怪的是,在这一“真事”中,孩子父亲姓氏名谁,事件发生时间如何,究竟在温哥华哪条街,警察叫什么……皆无说明。5 W模糊了4个,看来伍副部长的新闻学成绩不佳。
好在,略清晰的那个W反映出一点信息,即:犯法就得杀。这是伍副部长绕山绕水,要正告我们的。然而,就算他说的是事实,也有两点需澄清。
首先,法律当然要尊重,但要分清是民法还是王法。在该案中,警察所维护的法是大家直接或间接投票认可的,正是这些程序,赋予了警察拔枪的权力,这样的法是民法,当然要尊重。但民法并非唯一的法,在漫长的封建时代中,还有另一种法,它没有合法的授权程序,是统治阶级自己授予自己的,即王法,比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等,这样的恶法,怎能尊重?伍副部长片面强调“守法意识”,无视法与法之间的天壤之别,岂非鱼目混珠?
其次,从这样的极端个案中,真能得出“守法意识残酷”的结论吗?同样是个案,当年弹劾克林顿,到今年美国一市长贪污2.5万美元即成“史上最大贪污案”,为这点钱,卧底10年,终于揪出蛀虫,这岂不更有说服力?况且,哪个国家没有冤假错案?我们却不能因此否定整个司法制度。用局部事实来证明整体,难免走入盲人摸象的误区,铸成大错。
值得重视的是,作为负责宣传工作的高级干部,具有新闻从业背景的专业人员,伍副部长却仅凭“听说”和子虚乌有的“核实”,竟得出守法意识残酷的宏论,未免太不实事求是了。因为,他有一种精英意识,以为天下真理皆备于手,他天然有改造他人的义务,一旦遭遇挫折,他不从自身找原因,只找别人的问题,为贯彻理想,他随时准备掏出压制的枪来,假以“守法意识”的美名。从一枪“崩了”这样给力的话语中,不难体会出伍副部长拎着虚幻的枪,正瞄向网友们的那份愉快心情。
微博是更开放的平台,疏漏在所难免,不必求全责备,但伍皓动辄抬出“部长”的名头说事,为何不更负责一点?至少不传谣应该能做到吧?
对于伍副部长讲的故事,仍在加拿大媒体中工作的李牧指出:“加拿大警察开枪有严格程序及判断要求,笔者一直从事媒体行业,至少最近10年没有听说加拿大境内发生警方击毙‘国内新移民’的事情。”
而我们愿意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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