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下属的一家报纸近日做了一组有关社会信任的报道,网络关注度颇高。该报道用了近几年发生的大量事例,包括前不久的钱云会案,直指怀疑和警惕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用该报道中的一句话说,就是“假的我们不信,真的我们也不信。”
社会信任是一个社会维持正常运转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普遍的信任不复存在,后果的确非常可怕。因此,我们需要关注信任问题,不能让不信任像癌变一样到处扩散。但由此是否就可得出结论,所有的不信任都不好?不是的。在我看来,对政府的怀疑和不信任未必就是坏事。
道理很简单。现实中的政府一般都处于强势,而政府又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既然是人,官员也就具有人的优点和弱点,其道德不会比普通人高尚,因而,在巨大的权力诱惑面前,难保他们不会利用行使公权力的机会,以权谋私,出台损害社会公益的政策和措施,尤其当这种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时,更是如此。退一步说,即使政府的施政动机出于善的考虑,由于人的理性的局限性,也难保结果对行政相对人不造成损害。现实中,不少政府行为都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结果却是假公济私。
所以,在一个举措出台时,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其行为,怀疑其动机,竭力找出它的害处来。不仅如此,还要设计一套制度和体制,对政府的“必要之恶”加以限制,使之不超出一定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迫使政府随时处于民众的监督下,最大程度减少政府打民众“坏”主意的机会,从而去施良政,达善治。
目前的问题是,我们的政府架构设计和运作体系是建立在“人性善”的假设基础上的,认为管理者具有比普通百姓更高的道德,所谓“爱民如子”,因而在政治架构的设计中,也就缺少实质性的权力制约和制衡内容。尤其是基层政府,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其一言一行都被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如果政府像一种“不可抗的超自然力”,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做就怎么做,既无须向百姓解说,也不用征求他们的同意或意见,而百姓除了被动接受,别无选择。那么,政府纵然是出于好心办好事,也难以得到他们的理解与认同。
因此,人们看到,尽管执政党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颁布了很多法律和制度强化对官员和政府施政行为的约束与监督,但民众对政府及其官员,尤其是基层政府及其官员的不信任有增无减。有关调查显示,中央政府的公信力最高,省级次之,地级再次,县级最差。不仅民不信官,官也不信民,官在民看来是贪官,民在官看来是“刁民”,两者互相影响和强化,彼此猜忌,致使社会的裂痕越拉越大,最后的结果,就是官民之间的对立和对抗。
要改善政府的公共治理,重建官民互信,须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政府应当在行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增强公开性与透明度;二是政府和民众在公共事件的讨论和行动中,要有意识地遵循公共理性;三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培养对话精神,形成良好的官民沟通机制;四是培育和建立一支独立的第三方仲裁力量。
如果处处用怀疑的眼光去挑剔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才能够在管治中努力改善自身的行为,以良好的政绩让百姓来信任自己,从而最终成为“好人”。以此建立起来的官民关系,才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而当前的关键,是政府要逐渐适应百姓的这种怀疑和挑剔。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