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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举报奖”这秀作得也太假了吧

2015年03月21日 12:07    来源:千龙网    记者 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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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43岁男子任乐亮在洛阳购买了200元的电脑椅,索要发票被拒。随后,他到西工区国税局举报,并为配合调查取证,先后往返10多次。6月3日,执法部门对被举报对象做出处罚,并向老任寄来“1元举报奖”的领奖通知书。“这简直就是侮辱人!”老任一怒之下将国税局诉至了法院。(9月22日《大河报》)

    又是“举报逃税有奖”,又是“感觉受辱起诉”。离媒体稍早报道的广州花都区“5元举报奖”不到一月,涉及举报逃税“由奖而气、由气而诉”的“1元举报奖”,便又粉墨登场。而诉讼结果似乎又是如出一辙:奖励虽少,但符合程序。

    “积极举报”等于“踊跃受气”?现实中接二连三出现的“超低举报奖”事件,足以引发公众去作这样的“务实”联想。不管税务部门在法庭上如何理直气壮地回应“受辱”质疑,并且几乎肯定会无惊无险地打赢这种官司,但也最好谨记一点,事情传开之后,有些方面其实早已失分——这就是民意和民心。

    是的,“1元举报奖”也好,“5元举报奖”也罢,既然税务部门能够认认真真地发出来了,应该也就不会忌惮你“领奖人”又气又羞,甚至于对簿公堂。这种“必胜的信心”来自哪里,当然便是“你气你恼是自找,我有程序最可靠”。而问题是,就算“不怕你告”的心态无可厚非,但“这秀作得也太假了”的形象,若是广为传播开来,并且慢慢定格下来,对于税务部门,尤其对于“举报有奖”的宣传引导,是喜耶,还是忧耶?

    且不说社会公众是出于何种心态举报逃税,有一点必须值得重视,这就是任何公民对逃税行为的属实举报,都应看作是“强化税收监管、维护国家利益”的有力支持。这样的殷殷热情,不去千方百计地扶持鼓励,却时不时地搞出“1元”“5元”来泼冷水和嘲弄人,你说是“依法颁奖”,我却可说是作秀作得令人寒心了!再者,明知奖励设计欠妥,却让“秀奖”一再变成“羞奖”,这哪里还有“鼓励举报”的丝毫积极意义。

    我对商界的“最低消费”,向来是持反对态度。不过,鉴于公权部门“超低举报奖”的不断羞人,真的要大声疾呼一下:要么请“超假作秀”别来恶心公民,要么还是顺应时势,尽快定出一个稍显真诚的“最低举报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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