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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豪车是送的”不比“临时工”高明

2015年03月21日 12:07    来源:《扬子晚报》    记者 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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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被曝花100余万元违规购买德国进口豪华车,并称该检察长还独占了一辆通用别克轿车和一辆金杯豪华旅行车。对此,潍坊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德国进口车是“别的单位送的”(10月9日华声在线)。

    之前也有类似事情,内蒙古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女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在面对媒体追问时,其称豪车是借的。其实,借的和送的虽然有本质区别,但其实殊途同归,即车子本来都是别人的,现在才是自己的或是由自己开而已,这般说辞,谁都知道这背后的“卸责意识”。

    问题是,无论是借的还是送的,都让人读不懂。一者,为何官员经常有这么好的待遇,而你我都没有?二者,为何开豪车都是网友曝光?三者,为何豪车曝光后,相关部门死活都不承认?

    在一个礼尚往来的国度,无论是别人送的还是自己借的,都充满了腐败想象。而内蒙古开豪车的女检察长刘丽洁,不过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之后其主动引咎辞职之后,更是不了了之。这难免让人心存疑惑。

    可以说,豪车是送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临时工”。所谓临时工,不过是相关部门卸责的理由,而如今“送的”、“借的”,其实也在扮演着这样的角色。(云南 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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