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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吞2亿元案”值得反思

2015年03月21日 12:07    来源:人民网    记者 王廷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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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羊城晚报披露:广东陆丰是个财政穷市,却爆出当地一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吞国有资产近2亿元。近日,原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主任林良冰被惠州警方正式网上通缉。

    林良冰1994年担任“陆城社”负责人,到1999年停业整顿,只有6年时间,而且这个小城市信用社主任论职务,可能只是个小小的股级,却为何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诈骗侵吞国有资产2亿元?分析这个案例,值得反思的东西很多。

    反思之一,行业管理失控。“陆城社”向汕尾、清远、云南大理市的多家银行共拆借资金本息近2亿元,“空壳公司”轻松贷款,被指贷给了“陆城社”主任林良冰的关联公司。如此大的行业管理漏洞显然是行业管理失控造成的,假如行业管理不失控,行业管理部门严格实行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贷款“三查”制度,这样的诈骗漏洞是完全是可以堵塞的。

    反思之二,金融监管不到位。“陆城社”不良贷款总额为15842.9万元,占贷款总额的93.8%。如此高的不良贷款比例为何要等到停业整顿以后后才发现,而按照国际巴塞尔协议8%的不良贷款比例规定,已经高得离了谱,金融监管部门为何不及早进行风险提示?这种贷款“垒大户”的现象显然是金融监管不到们、没有及时发现和阻止造成的。

    反思之三,执法查处不给力。据悉,在长达十年多的时间里,汕尾市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林良冰的调查。记者在网上随意输入“林良冰”三个字搜索,跳出数以百计的举报投诉,大多是“林良冰贪腐2亿为何逍遥法外”等内容。但林良冰一直未被追责,如此这般的执法查处显然是不给力的。

    反思之四,纪委监督太晚。10多年前发生的案件、10多年后终于浮出水面,前后经历了20多年记者在陆丰市采访时才得知,当地纪检部门正在介入调查,这不是太晚了吗?不过,尽管纪委监督太晚,但最终还是介入了,相信随着当地纪委介入调查,该案牵切到的行业管理部门失控和金融监管部门不到位的责任人以及执法查处不给力的责任人和纪委监督太晚的责任人都应该受到追究。如此,林良冰诈骗侵的吞2亿元的国有资产才不会白白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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