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有力抓手,是调动广大僧尼爱国守法积极性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实际步骤,是党和政府关爱广大僧尼的具体体现。
2011年10月,自治区党委、政府站在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评选活动,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对开展好创建评选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这一决策受到了全区广大僧尼的普遍拥护和欢迎。
一个时期以来,全区各寺庙和广大僧尼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遵规守法、安心修行、维护和谐、推动稳定,涌现出了一大批模范寺庙和先进僧尼。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这一举措,不仅是依法管理寺庙和僧尼的重要举措,更是党和政府关爱广大僧尼的具体体现。我们举双手赞成,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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