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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无故“失踪”,岂能简单“双开”了事?

2015年03月21日 12:07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雪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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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昌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莫某身为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工作纪律散漫,已经擅自离开岗连续“失踪”62个工作日,至今去向不明,被文昌市有关部门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党员干部莫某休假未归,至今去向不明,有关部门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和对干部的保护,首先查明情况,不能简单“双开”了事。

    莫某从文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调任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后上班经常迟到、早退及无故旷工,经领导多次谈话也没有转变,休假不归、连续旷工属严重违纪行为。对这种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的国家公务人员要严肃处理。

    但是,莫某至今去向不明,此时就给予莫某“双开”的处理未免有点草率。既然是去向不明,为何不查明?为何不等查明了情况再做处理?

    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莫某自公休期满一直未归,相关部门应从保护干部的出发,查明未归的原因及去向。我们不禁想问,这么长的时间,难道相关部门就没有想过这名干部是不是有出了什么意外吗?万一事后查明,莫某是出了意外导致无法回到工作岗位,相关部门将如何面对此次“双开”。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严肃处理违纪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维护党纪国法。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本着保护干部的原则,扎实做好调查,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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