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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3倍的薪酬差距让公平“捉襟见肘”

2015年03月21日 12:07    来源:人民网    记者 陈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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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10月17日《京华时报》报道,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日前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透露我国部分行业工资过高导致拉大收入差距,尤其是部分企业高管收入增长偏快,水平过高。部分行业企业高管年薪已经上千万元,2007年时平安公司总经理年薪即为6616万元,是当年全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751倍,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553倍。

    工资收入分配涉及所有人的利益,因此,必然是人民群众关心的头等大事。而在这样的头等大事上,能够拿出合法合理的措施进行合情的科学收入分配,让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让收入差距的容忍度不至于激发升级,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收入均等的幸福与尊严,这是政府之重要责任。

    让我们失望的是,《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指出的一些问题,让我们感受收入差距之大的严峻性。报告指出,“十一五”期间,部分行业工资水平增长过快,水平过高,拉大了社会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例如2010年,上海浦发银行员工工资及奖金人均为29.66万元,员工的其他福利人均6.08万元,两者合计人均35.74万元,是当年城镇单位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甚至,我们还看到2007年时平安公司总经理年薪即为6616万元,是当年全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751倍,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553倍。

    天壤之别的“收入差距”面前,公平“捉襟见肘”。说到底,如果我们的政府在“收入差距”上交不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不能够让更多的民众享受到“工资收入”的幸福感与尊严感,那么,社会之矛盾对立必难以调和,“贫富之差”悬殊化下的仇官、仇商、仇富等扭曲心理,必成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大隐患。因此,我们当要规范高管人员薪酬,在比较突出的金融、房地产行业企业、国有大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垄断行业企业等重点单位,抑制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趋势,同时,要在广泛的范围落实职工工资增长责任,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充分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优势,既要抛弃“一刀切”的工资平均分配做法,又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暴薪”制度,将薪酬差距纳入到科学化、规范化与公平化的管理轨道上来。

    “4553倍”的薪酬差距让公平“捉襟见肘”。报告称企业高管年薪达6600万,为农民工4553倍,震惊之余,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在收入分配的薪酬差距上,更多的人都是“农民工”水平,都期待工资收入的“果实”公平公正分配。因此,只有让更多“农民工”水平上的群体得到体面劳动的体现、得到工资增长的幸福、得到稳定福利待遇的保障,我们的社会才有真正的和谐可言,才有真正的幸福可言,才有真正的科学发展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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