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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纳入政绩”如何回答“你幸福吗”之问?

2015年03月21日 12:07    来源:人民网    记者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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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18个省市区明确提出了“幸福社会”的概念。2011年数据则显示,已有100多个城市提出建设“幸福城市”。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曾表示,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新京报》,10月30日)

    GDP很“丰满”,幸福却很“骨感”,“经济牛市”遭遇“幸福熊市”,类似的尴尬,足以说明GDP的局限。相比政绩完全盯着GDP,将幸福列为施政目标,倒也不失为执政理念的回归。现实中,政绩锁定GDP的弊端,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杀鸡取卵式畸形发展,早已饱受诟病。既然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其实就是为追求幸福,那么,以幸福作为施政目标,当然要比“唯GDP是举”来得更加科学和全面。从这个意义上说,全国18个省市区提出“幸福社会”的概念,并以此作为施政目标,能否成为对过往“GDP政绩观”的纠偏,幸福又会否如期而至,的确都令人期待。

    应该承认,幸福作为施政目标,相对唯GDP指标论政绩,固然是一种进步。但是,相比看得见、摸得着且可以直接用数字来衡量的GDP,幸福无疑要虚无缥缈些,究竟何为幸福,恐怕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既然如此,要把带有更多主观性的幸福感作为施政目标,如何衡量并评判“幸福”这项政绩,便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幸福的家庭个个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既然幸福各个相似,那么,对幸福归类统计看来也并非绝无可能。在这方面,各类幸福指数的调查与排名,似乎也可以用作测算“幸福政绩”的办法,例如,芝加哥商学院一位教授曾研发的幸福感评价体系,其中指标中囊括了生活感受、房价、物价、交通状况、医疗便利程度、治安状况、对外来人口的包容程度等22个指标,应该说是事无巨细。不过,即便是完善如此,是否能将幸福一网打尽,的确还不能过于自信。此外,相比设定指标,如何量化,也同样绝非易事,既然幸福与否归根结底仍是一种主观感受,那么调查的手段,调查的口径,调查的覆盖面,自然会极大的影响最终结果。以央视记者“你幸福吗”的发问为例,之所以引发热议甚至戏谑,与其说是因为问错了场合或对象,毋宁说是缘于这样的发问很难有代表性和说服力。幸福政绩的置信度会如何,自然也面临同样的挑战。

    事实上,在提出幸福政绩之前,各类“幸福城市”的评选早已并不鲜见,尽管比纯粹经济层面上的桂冠来的更有“含金量”。但即便如此,选出的“幸福城市”仍不乏争议。“幸福城市”常常受到自己市民的质疑乃至反对,就很能说明问题。一旦所谓的“幸福”,与居民的真实感受之间存在差异,其实都不能算是名至实归。毕竟,在“幸福”这件事儿上,其实并不能玩“四舍五入”,更不能“去掉一个最低分”。按照木桶理论,“幸福城市”其实不能只看幸福人群的幸福指数,而更应关注幸福感最低群体的感受,甚至以最短的那根板来作为衡量基准。

    可见,“幸福政绩”并非毫无缺陷,相比GDP的客观性,幸福的统计因为有了更多主观的成分,其实难免在统计的过程中产生偏差,尤其是当幸福政绩的衡量方式本身尚不完善,统计样本也不够完备和多样的话,幸福政绩被人为操纵的可能性恐怕也更高,会否“为了政绩故,公众被幸福”,自然也就绝非杞人忧天。基于此,即便真要将幸福纳入施政目标,其考核与评判也不妨交给第三方机构,而不宜由官方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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