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修改《殡葬管理条例》删除“土葬不改正强制执行”条款后,河南周口暂停“平坟复耕”工作。周口民政局官员11月21日称,“平坟复耕”还会继续下去,绝不会是网上一吵闹就不干了。(11月22日《法制日报》)
这么多人关注周口“平坟复耕”,发了很多有质量有见地的言,竟然在周口官员嘴里,所有这一切都成了“网上吵闹”。这句话真的很打击人,摆明了根本没有理解公众的良苦用心,更没有把公众当一回事。
周口“平坟复耕”,之所以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并不是大家不认为现在土地很紧张,更不是大家不认为殡葬需要移风易俗。只是大家认为,周口做的方式很不妥当,容易对文化传承造成冲击,对人性人情造成伤害。而且,国务院修改《殡葬管理条例》也删除了“土葬不改正强制执行”条款,周口方面应该更人性化地审视自己的做法。
这些年来,“学会在舆论监督下工作”,已经成了一句官场流行词。现代社会,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无论公权做什么,公众都有议论和批评的权利。这种批评监督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屡屡为中央所强调,也是公权做好工作的一个必要保证。
从决策的科学性上讲,越封闭的决策越容易出问题,越开放的决策越具有科学性。公权坐在家里决策,哪怕在决策前,开了不少会,听取了不少意见,也难免会存在一些偏见和片面。把决策的大门向外打开,主动接受舆论的监督,努力听取更多的意见,则能够做出更有科学性的决策。决策如此,执行也是这样。现实中有些决策是好的,但在执行中走了样。只有更多地接受舆论监督,才会及时修正,保证更好地执行。
从舆论监督的内容来看,有些内容是积极的有用的,有些内容则可能是消极的无用的。无论哪一种,都是“公民发言”,都应该纳谏如流。在态度上,公权对于公民发言必须积极诚恳,一视同仁,不能只选那些中听的话,而对那些不中听的则拒而远之。公众永远有批评的权利,而公权永远没有拒绝批评的权力,更没有对公民发言冷嘲热讽、打击报复的权力。
就事论事,周口“平坟复耕”难道就真的无可挑剔吗?公众的那么多批评和建议,难道就没有一点价值吗?即使说,一些决策是好的,但这种好也应该解释给公众听,做给公众看。公权做任何一项工作,都应该取得公众的理解。公众不能理解,那就应该努力去解释去说服。没有说服不了的公众,只有自身不正或者不会说服的公权。把那么多的“公民发言”,简单地贬斥为“网上吵闹”,流露出的权力傲慢和对舆论监督的排斥,完全没有一点公权应有的道德和风度。
“公民发言”不是“网上吵闹”。现在周口官员,不仅把“公民发言”贬成了“网上吵闹”,而且明确表示,“平坟复耕”不会因网上吵闹停止。在相关官员那里,民意到底算什么?舆论监督又算什么?这种腔调,这种态度,必须迅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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