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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试水实名兑换,我的积分谁做主?

2015年03月21日 12:0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记者 贾远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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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值岁末,一些航空里程积分快要过期了,为了不让这些积分“作废”,一些旅客将里程积分在网上进行转让,网上的里程积分交易十分热闹。由此也引发了一些网上交易纠纷,侵犯了旅客的信息安全和经济利益。

    为此,国航率先推出航空里程积分兑换实名制,给积分转让设定多重条件。航空公司应不应该限制积分的自由转让,而国航的实名制能否“屏蔽”网上“倒卖”?

    里程积分网上叫卖实名制试水

    航空公司推出的里程积分兑换是为常旅客支持航空公司给予的回馈或者奖励,里程积分到一定数额甚至可以兑换机票。因此,有些常旅客将暂时用不到的积分在网上进行转让,将自己的积分变现。

    记者在一些购物网站和论坛上发现,网上叫卖航空里程积分转让的“卖家”还真不少,有转让个人闲置的东航里程的,每1万公里售600元,也有转让国航里程的,售价也在每1万公里600元至850元。

    然而,里程转让中也存在不少隐患,由此引发纠纷。因为对于常旅客而言,出售积分的附带条件是将自己积分账户的密码告知买方,这威胁到旅客的信息安全,也有买方获取积分后不予付款,造成常旅客的直接经济损失。

    近期,国航率先在国内推出里程积分兑换实名制,具体规定包括:每名会员(包括“知音宝贝”)最多设置8名“兑奖受让人”,目前仅可通过国航知音网站办理。首次于“国航知音”网站建立受让人名单,享有一次性里程奖励500公里。会员所转让之里程不得与其他会员名下的里程合并使用。公司或法人实体均不可作为“兑奖受让人”。

    实名制新规定给积分转让设定了具体的限定条件,使得积分转让只能给予有限的“受让人”,而新增受让人或者临时受让人不能或难以获得转让。


    积分这块“奶酪”应如何处置?

    网上交易自然存在风险,但是网上的卖家并没有因此认为网上转让积分有何不妥。

    记者打通几位“卖家”的电话,发现大家各有规避风险的办法。一位上海的“卖家”告诉记者,如果想获得积分转让,“买家”也可以去申请一张国航知音卡,获得卡后,双方就可以在网上进行交易。

    另一位在北京的“卖家”告诉记者,如果买卖双方在同一座城市,双方可以一起到正规的航空公司营业点,出示相关证件和材料,即可马上办理。

    网上里程积分转让交易之所以可以达成,主要是买卖双方都可从中获益。如果用600元买到1万公里的里程,就可以换到1000元以内的机票一张,相当于买到一张6折左右的机票。如果旅客刚好有出行需要,而当时又处于销售旺季,买里程兑换机票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同时,常旅客的积分也没有浪费,还可以折现。

    另一方面,航空公司也有自己的考虑。航空公司一般只允许旅客将自己无法使用的里程无偿转赠,但不允许套利倒卖。毕竟,航空公司推出里程积分兑换活动是为了吸引旅客更多乘坐该公司的航班。

    专家:商家的制度变化应多听取消费者的声音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起淮说,网上的不规范交易行为,甚至诈骗等违法行为是应当坚决制止的,航空公司也应当保护旅客的利益,同时旅客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而里程积分是由购买机票获取的派生利益,原则上讲这也是属于旅客个人财产的范畴,想要如何支配是旅客的权利。在没有违反航空公司关于里程积分的基本规定的基础上,里程积分进入市场流通是合法合理的。

    如今,在老百姓的经济生活中,类似的优惠有多种形式。比如,餐厅的优惠券,百货商场的抵用券,一些商家发放的购物卡、美容卡、健身卡等,形式多种多样,这些都是消费者在消费时获得的利益,也是商家吸引消费者的一种促销手段。

    张起淮说,如果在网上交易过程中出现了诈骗等不法行为,应当是由相关的管理机关查处。作为航空公司而言,应当做到的是制度推出之初,需考虑周全,制度一旦推出,就要严格遵照执行,制度如果需要变化,应当在考虑企业利益的同时,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或者应当征询消费者的建议和意见,而不应当“宽进严出”,给优惠的处置设置障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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