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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香烟谁做主?广州控烟条例引发的争议

2015年03月21日 12:07    来源:新华网广州频道    记者 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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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年前,钦差大臣林则徐在虎门销烟,决然的姿态表达了中国人不愿再做烟瘾奴隶的决心,一举而震惊天下。英国随即借口发动鸦片战争,林则徐功败垂成。

    如今,在距离虎门不远的广州,也正在发动一场禁烟运动。这次禁的不是鸦片,而是香烟。成败与否,同样关乎中国人的健康乃至生死。

    烟草的危害众所皆知。据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介绍,全世界十种死亡人数最多的疾病中,与烟草相关的就有六种。中国每年因吸烟而死亡的人数达上百万之多。而同时,控烟之路也步履维艰。烟民顽强地与控烟执法者周旋,利益相关者找出种种借口逃脱执法。

    如今,为履行我国政府在2003年签署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控烟或者禁烟正在中国重新成为热点。借助于各项大型活动的推动,北京、上海等地都先后订立了控烟条例。

    作为2010年亚运会的东道主,广州也酝酿着启动新一轮的控烟行动,希望创办一届"无烟亚运"。目前《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次审议,正在等待二次审议。但在新的控烟条例的制定和审议过程中,争议也随之而来。

    2009年8月18日,行人从上海市江苏路上一家贴有禁烟标识的商场门前经过。新华社记者 陈飞 摄

    争议一:控烟条例侵犯个人权利?

    荧幕上,一个小姑娘奔向警察叔叔,惊慌地要求帮助:"叔叔,我爸爸很惨啊!"警察无奈地低下头,沉默不语。小姑娘失望地转身,跑向另一位警察哭诉:"我哥哥就快要被烟杀死了!"警察看着她,脸有戚色,但仍然不采取行动。小姑娘奔向一辆救护车,喊道:"我妈妈快要喘不过气来了!"救护人员恍若未闻,救护车呼啸而过。此时,画外音传来:二手烟能杀人,如果再不立法,没人能救我们。

    这则香港宣扬控烟立法的公益广告立场鲜明:如果没有修法过程中社会共识的凝聚,如果没有法律详细规定权力义务,如果没有法律的威严来保证控烟,执法人员就会无法可依,烟民就会无人去依。

    不过,有不少烟民反驳,吸烟是个人行为,控烟条例不能以控烟为名侵犯个人权利。还有烟民直截了当地表示:"我吸烟你管不着!"

    对此,国际防痨及肺疾病联合会控烟技术顾问尹慧儿的回答是:"你当然有吸烟的权利,但我也有拒绝吸二手烟(吸烟者吐出的烟雾)的权利。防止二手烟同样是保护人权不受侵犯。"

    世界卫生组织最近公布的《2009全球烟草流行报告》称,二手烟对人类健康的危害较烟草更加严重,它不仅可以使人们罹患致残和毁形性疾病,并导致全球每年60万人过早死亡,造成数百亿美元经济损失。

    世界肺健基金会的陈瑜也认为,人们呼吸无烟空气的权利优先于"吸烟者的权利",员工在允许吸烟的公共场所工作将会受到罹患致命疾病的威胁。


    争议二:吸烟区还有必要吗?

    从全国各大城市包括广州已经通过或者正在审议的控烟条例来看,大多允许在餐馆和歌舞娱乐场所一类地方设立吸烟区和非吸烟区。据立法者解释,这种做法是为了减少对餐饮娱乐场所生意的影响,降低执法的难度。不过,这种近似妥协的做法却受到不少人的质疑。

    尹慧儿介绍,香港从2007年开始施行的控烟条例规定禁烟区范围已扩大至所有食肆处所的室内地方。开始时,食肆的老板们也抱怨生意将会大受影响。但在新控烟条例施行两年后,食肆的业务收益增加了大约30%。可见无烟食肆并不影响生意。

    同时,无烟的清新环境还能得到非吸烟者的青睐。美国无烟草青少年运动的中国项目顾问于秀艳引述英国的一项调查显示,自禁烟以来,有20%的非吸烟者更加经常光顾酒吧。

    不仅如此,设立吸烟区的做法被证明难以杜绝二手烟的蔓延。于秀艳介绍,在北京开展的空气质量研究表明,采用指定吸烟室措施餐馆的颗粒污染物数量是执行100%无烟政策餐馆的两倍以上。

    于秀艳引述通风业界的权威协会美国采暖、制冷与空调工程师协会(ASHRAE)的说法:"没有任何技术方法,包括目前先进的稀释通风技术或者空气净化技术,被证明能够在发生吸烟行为的空间控制环境烟草烟雾所造成的健康风险。"

    "设立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的唯一后果就是把非吸烟区变成了二手烟区。"首都医科大学教授、著名控烟专家崔小波认为。

    "这种规定其实是违反《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于秀艳说。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第8条规定,每一缔约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

    因此,不少控烟专家呼吁,立法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实行全面禁烟。"我希望广州至少能把全面无烟的方向提出来,这就为以后的修法打下伏笔。"崔小波说。

    争议三:谁执行、谁受罚?

    控烟执法的困难世界各地皆然,中国尤甚。烟民在中国已经达到3.5亿人,执法人员与之相比捉襟见肘。再者,吸烟是一个临时性的活动,即使有人投诉,等到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一根香烟早已只剩烟屁股,唯见烟雾缭绕。

    因此,如何避免上世纪九十年代各地控烟条例流于空文的覆辙、使控烟执法落到实处,成为舆论对本次控烟运动的关注重点。谁是执法主体、谁是受罚者,也成为争议的焦点。

    按照《广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的规定,各级政府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将是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控烟工作的机构,爱卫会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同时,教育、旅游、机场、铁路、港口、卫生等各部门负责相关领域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但对于目前爱卫会办公室的人力是否足以担当监督管理职能的问题,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于秀艳担心:"以它现有的资源和人力配置,协调其他各行政部门的工作有一定困难。"

    广州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控烟条例立法的推动者之一姚蓉宾表示,爱卫会办公室人力确实较少,曾有人考虑过让卫生局担任监督管理,但卫生局只能监督医疗卫生部门,无法进入其他部门检查,甚至有人考虑过让城管参与执法。所以最终由谁承担,尚处探讨阶段。

    崔小波认为,应该建立单位负责、联合执法的原则。除了由卫生、公安、城管、旅游、工商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有力的协同效果外,应该鼓励各个行业和单位制定本行业或本单位无烟环境建设的规定,将执法主体落实到单位或者个人头上。

    崔小波曾发现,北京的出租车一夜间就没有烟味了。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出租车总公司内部有个规定,一旦要看到出租车司机吸烟,或者车里面有烟味,罚款200元。尽管司机意见特别大,但没办法,要吸烟只能下车抽。

    印度的执法也采取了相似的措施。崔小波介绍,在印度,发现某个人吸烟,罚5美元。单位的老板也要被罚5美金。而且老板被罚款之后,将被登在公告栏里面,向社会公布。虽然罚款不算多,但老板的面子上不好看。崔小波到印度的餐馆时,曾想抽根烟试试,结果老板对他说:"你千万不要抽烟,你抽烟我就惨了!"

    "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一旦罚款真正执行起来,只需要三年就可以形成大气候。以后即使不用这支执法队伍,大家也不愿再回到烟雾缭绕的环境里了。"崔小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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