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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湖北大学生救人事件

2015年03月21日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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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

    湖北通报大学生救人溺亡事件初步调查结果

    渔民牵尸索价打捞大学生照曝光

    网友反思大学生救人:悲剧如何不再发生?

    发言时间:2009-11-07 20:26:27.0 回复 网友:记者吴晶、刘奕湛 IP:58.100.150.* 评价: 没有评价

    这些人如果判轻,我的心凉透了

    发言时间:2009-11-07 18:51:31.0 回复 网友:匿名网友 IP:118.112.50.* 评价:

    很不满意 太假

    发言时间:2009-11-07 18:50:59.0 回复 网友:记者吴晶、刘奕湛 IP:118.112.50.* 评价: 没有评价

    调查结果不可信

    发言时间:2009-11-07 18:27:07.0 回复 网友:匿名网友 IP:59.39.149.* 评价: 很不满意

      已经得曝出来的现场情况与初步调查结果相去甚远,不要侮辱人民的智慧!不要拿全国人民当猴子耍!

    发言时间:2009-11-07 18:23:30.0 回复 网友:记者吴晶、刘奕湛 IP:59.39.149.* 评价: 没有评价

    调查表明,在接到接到报警后,当地消防、海事等相关部门作出了及时的反应,救援人员在8-10分钟赶到了事发现场,由熟悉水性的消防战士多次下水进行救捞,但没有搜救到落水失踪人员。 8-10分钟到现场?可信吗?后来的事情怎么发生的?到目前的情况了政府部门还在“整圆”!

    发言时间:2009-11-07 15:40:48.0 回复 网友:记者吴晶、刘奕湛 IP:58.19.230.* 评价: 没有评价

    调查组的结论,让人看到荆州市政府的无能与为政之不公!先说打捞公司,分明是一家涉黑性质的公司;再说消防与海事局,他们赶到现场,除了做做样子,什么也没做,哪来的水性好的多次打捞之说?再问: 海事局与消防队的打捞是靠徒手游泳去救生,这样的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恐怕一个个先就保不住自己的命了!

    发言时间:2009-11-07 11:32:32.0 回复 网友:记者吴晶、刘奕湛 IP:58.51.59.* 评价: 没有评价

    精神可嘉,不能提倡。学校的素质教育太差,是我国教育部门应重视的一项重要课程,大学生不会用所学知识救人,不能对风险进行判断,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实在可悲,

    发言时间:2009-11-07 00:41:32.0 回复 网友:记者吴晶、刘奕湛 IP:222.173.249.* 评价: 没有评价 3.6

    政府收多少

    发言时间:2009-11-06 22:21:05.0 回复 网友:记者吴晶、刘奕湛 IP:218.5.150.* 评价: 没有评价

    疑点一,两个落水少年玩失踪:长江大学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到现场,与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

    疑点二,两个落水少年是自我脱困的:连日来所有报道都无证据显示两名小孩是被大学生救上岸的。事实上,当大学生救人人链断裂后,现场非常混乱,在学生们哭求围观者协助救人时,非常熟悉水性的两名小孩已趁机溜走了

    疑点三,“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事发时,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3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当时老板说了,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疑点四:出事宝塔湾是捞尸黑点: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

    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介绍: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渔船长期停在宝塔湾,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体索要高额酬金,这些人不救活人,只捞尸体,且有很深的社会背景,“他们不救,别人也不敢救”。联系到消防队队员来了后,说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可以看出,当地警方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情况,而且这种“不作为”是由于存在某种顾虑。悲剧一直不断的重复重复,就是我们有关部门的对百姓的生命的漠视和麻木!船老大在大学生跪求之后无动于衷,但是,请大家注意的是,当时已经有数位消防队员达到现场,在了解事情后,竟然说他们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这是一个理由吗?!你是人民用钱养的,你是国家的卫士,你竟然能说出这种话?!那几个见死不救的是人渣,而你们,什么消防队员,你们根本就不是人!我们老百姓用钱在养畜生!三名90后的大学生,你们太傻了。白瞎了你们那生如夏花一般美丽的青春年华。你们走了,你们没有熟悉这世间的丑恶就走了。名利时代,大多数的人看到的不是人命,而是物质与利益。于是,活人不救,死人价高才救,这就是对社会的一种极大的讽刺与嘲笑。

    发言时间:2009-11-06 21:48:51.0 回复 网友:匿名网友 IP:221.2.209.* 评价: 很不满意

    企业有问题 救人体系今后怎么办 怎么处理 以后出事又该怎么办呢?? 体制的缺陷 !! 一定要总理说话解决吗 ?? 当地的父母官都在干什么呢??? 质疑你们

    发言时间:2009-11-06 18:31:44.0 回复 网友:匿名网友 IP:116.53.245.* 评价: 没有评价

我和同事们对打捞船老大的行为表示极大的愤慨。认为这种行为严重挑战了中国优良的传统道德底线,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影响极坏,给社会留下后遗症,与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背道而驰。尽管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应该对这种行为实施惩处,但我们都认为这种行为有罪。任何法律条文都不尽完善,法律漏洞难以避免,建议:1、法律规定对严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影响极坏,民愤极大的行为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弥补法律条文的不完善,对此类行为进行惩戒。2、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对少数公职人员不作为的行为进行惩戒,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发言时间:2009-11-06 18:33:23.0 回复 网友:记者徐剑桥 实习生李秀婷 IP:122.194.3.* 评价: 没有评价

太可恶了。真希望这样的人不要再出现

发言时间:2009-11-06 16:31:23.0 回复 网友:记者徐剑桥 实习生李秀婷 IP:117.79.69.* 评价: 没有评价

这就是现实的中国!!!

发言时间:2009-11-06 13:11:21.0 回复 网友:匿名网友 IP:220.180.21.* 评价: 没有评价

荆州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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