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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要植根基层服务群众

2015年07月27日 09:26    来源:新华社    记者 萧海川 吴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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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好人民群众、治理好社会环境、汇聚起民智民力上,城乡社区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实现这一目标,植根基层、服务群众就是民主的必然要求。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社会正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格局。眼下全国直接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农村居民约有6亿人、城镇居民超过3亿人。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既有利于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更有利于激发改革精气神儿,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落实改革措施。

民主唯有植根基层、紧接地气,才有活力与生命力。与以往相比,公众居住与工作环境、个人利益诉求都同中有异,城乡社区协商吸纳各利益相关方的力量,方能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以征地拆迁问题为例,一旦处置失当,极易变成“零和”的利益争夺,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社会矛盾激化。解决之道,在于让政府、居民、开发商等各利益相关方坐在一起摆问题、找方法,在民主协商中汇集共识,共同推进社区治理的良性发展。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城乡社区协商,也是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的良药。自1999年浙江温岭创建民主恳谈会制度以来,协商民主范式不断发展完善。如“参与式预算”,即由公众参与政府财政预算的编制、初审以及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诸如置办公务用车、改善基础道路等决策,均要先和公众商量,吸纳参与者的合理建议。如此,有限的政府预算投到了民众心坎上,既有效杜绝了“糊涂账”,实现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也增强了人民的改革“获得感”。

顺应民意方能赢得长远,各级党员干部应当敢于拥抱民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使各方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决策全过程之中,使决策和工作更好地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民主的实现形式因国情不同而富有多样性,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人民充沛智慧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在城乡社区充分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将使得中国的协商民主制度在立足国情、关注民生、增量改革的务实路径上走得更好,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之基,给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责任编辑:何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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