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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要强化“三个意识”

2015年12月09日 09:06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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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采取加大维权排查力度、开通8小时投诉热线、开设流动仲裁法庭等措施,合法简化受案程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形成劳动纠纷案件时刻“有人管、有人问、得解决”的工作新格局。这个做法好,值得借鉴。

又快到岁末年关了,农民工也即将踏上返乡的路,但“双拖欠(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却迟滞了农民工回家的脚步。怎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他们拿到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笔者认为,主要要强化“三个意识”。

要树立稳定意识。维权是维稳的基础,“双拖欠”使不少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吵架、上访、闹事,不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西藏,稳定压倒一切,要消除隐藏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就要切实加大劳动维权排查力度,采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工作方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摆事实、讲道理,缓解社会稳定压力,预防劳动维权案件集体上访,降低劳动纠纷发生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树立公正意识。要严格执法程序,坚持立法为公、执法为民,扎实开展案件调处工作,确保案件裁定真实可靠,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利益案。要守好司法公正底线、守好维护群众利益底线,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不以公权牟私利,彻底摒弃特权思想,以公正执法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要全面了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考核评价,切实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及时总结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把探索创造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树立服务意识。农民工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就业技能缺乏,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加之法律意识不强,维权手段和救助资源有限等因素,导致农民工纠纷易发、频发,这就需要有关部门要切实践行群众路线,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压实主体责任,主动强化服务意识,主动送服务上门,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利民惠民。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好服务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属地。

农民工维权,虽老生常谈,却任重道远。在强化“三个意识”的同时,还需要有关部门扎实有效的维权措施,需要细致入微的教育引导,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取得新进展,让农民工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

责任编辑:何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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