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雪域时评

自律与担当:做中国好网民

2016年04月06日 10:2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卢绍华
分享到:    

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曾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书中,开宗明义地说到:“媒介即讯息”,认为媒介本身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讯息,即人类有了某种新媒介才有可能从事与之相应的传播和其他社会活动。今天互联网带来的沟通与协作方式的彻底变革,也深刻地改变了媒体的传播方向,确凿无疑地印证了这一论断。

随着移动互联网文化的繁盛,微信、QQ、微博等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使得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不受传统审阅的约束和限制,在规则范围内自由表达,在人们享受新媒体带来自由便捷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乱象。

2016年3月15日,微信朋友圈在转载一条消息:“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昨日下午因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死者年龄25岁,孩子1岁,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紧急通知,暂时别吃鸡肉、鸭肉,因陕西省咸阳市乾县5570头家禽已被感染”。结果却是一则谣传,谣言的传播者孙某也被警方刑拘,其他谣言的传播者也被警方控制。

虽然中国的自媒体发展一直都受到法律的规范,但由于其发展迅猛,进入门槛低,操作方式简单,网民的素质参差不齐,自律意识的提升远远滞后于技术的更新换代。许多微信内容低俗、谣言满天飞、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情绪发泄,泥沙俱下,有很多问题是以往通行法律所不能覆盖的,严重威胁了互联网文化的健康发展。

这就要求网民在发布信息、传播信息时,要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自媒体本身的行为自律、自我约束也是必不可少的。自媒体首先是媒体,是媒体它的基本属性就是要面对大众,进入传播渠道后,就会必然与他人的利益产生关系。

没有交通规则的马路是可怕的,同样没有法律规范的网络传播必将使身在其中的每一个人受到伤害。鱼上了岸才知道水的存在,不要因为制造谣言、传播谣言而触犯了法律,受到了惩罚,才知道法律的存在而懊恼悔恨,自媒体绝不是法外之地。

互联网时代下海量的信息蜂拥而至,其中纷繁复杂,参差不齐。这就要求网民在自律的基础上,还要有所担当,主动发声,拒绝成为“沉默的大多数”,传达真实、客观的信息,传播正能量。面对人肉搜索、污言秽语、攻击造谣,如“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谣言、“人民币发行大面额钞票”等谣言时,保持理性,不信谣,不传谣。同时结合自身的生活常识和知识背景,针对错误思潮和言论,勇于发声,主动发声,共同抵制,进行旗帜鲜明的舆论斗争,自觉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责任编辑:何宝霞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