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在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了“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并以此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国的核安全事业。时隔两年,在当前召开的全球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我国政府向峰会提交了《中国在核安全领域的进展报告》,从完善国家核安全体系、加强国际核安全体系、建设和运营核安全示范中心、加强高浓铀安全、强化放射源管理、打击核材料非法贩运、提升核应急水平、加强涉核网络安全八个方面对我国在核安全领域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行汇报,充分体现了我国作为核大国、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大国自信和担当。
我国于1959年6月启动了“596工程”,并于1964年10月16日在西北罗布泊成功试爆第一枚原子弹,又于1967年6月17日成功试爆第一枚氢弹,从此跻身“国际核俱乐部”。此后,我国在准确判断国际国内局势的基础上,宣布从1996年7月30日起开始暂停核试验,并就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向世界各国特别是核武器国家发出“五项呼吁”。之后将近20年时间里,我国恪守承诺,并积极致力于推动全球核能综合开发利用、防止核武器扩散和应对核恐怖主义威胁,认真履行作为核大国和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义务。
一方面,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能源消费大国,核能的开发利用在缓解我国能源短缺,减少由于化石能源消费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助力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随着以“华龙一号”为代表,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核电技术研制成功,我国的核技术正在走出国门、服务于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随着我国核能应用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沿海地区在建、拟建核电站进一步增多,以及将来有可能开建内陆核电站,各类核安全问题将日益增多、核安全形势将日益严峻。
从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到本届核安全峰会上,我国政府向峰会提交《中国在核安全领域的进展报告》,全面系统向国际社会阐释我国的核安全理念,展示我国在确保核安全领域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这既是我国以从容、自信姿态在国际场合阐述自我主张、展示自我形象的表现,也是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世界有所担当的表现。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核安全没有止境也没有捷径”。只有世界各国同心聚力、携手并肩,才能守好核安全的“大门”,才能共同防范风险、造福人类;相信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一定会一如既往地有所担当、有所作为。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