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是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撑。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抓实,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
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事物发展是有规律的,同理精神文明建设也是有规律可循的。精神文明建设要始终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灵魂,并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要始终坚持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作为主要目标,要始终坚持虚事做实,把文明养成与改进设施、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要始终坚持有的放矢,把握问题导向。
要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是群众,要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文明不文明,关键靠群众。只有群众普遍认同、自觉行动、主动参与,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才能提高。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准,文明创建怎么干、干什么,都要真诚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愿望。文明建设成效如何,也要由群众来评判。精神文明建设,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虚功、不搞花架子。只有让群众在建设中唱主角、发挥主体作用,精神文明建设才有活力,才能长期坚持,才能取得成效。
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精神文明创建需要依托各种活动载体,但不能僵化,要创新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文明观念、良好道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长期教育,离不开活动的支撑。但只靠思想宣传,显然是不够的。只有内容丰富了、形式创新了,才能取得成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充分发挥先进人物、道德模范等文明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创新载体、丰富平台,扩大他们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引领社会风尚,引导市民文明素质提高,不断把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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