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改造城镇棚户区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通过对棚户区改造,让棚户区面貌焕然一新,方便居民群众出行,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品质,提升应对火灾等事故的预防功能,提升区域城市总体形象。同时,改造后的棚户区还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加棚户区居民的收入。因此,笔者认为,我区要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创新棚户区改造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切实让居民在棚户区改造中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共享发展成果。
具体来说,一要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要统一规划、统筹实施,以盘活土地、整合资金的方式,积极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二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2020年末,保障性住房总量与群众需求基本平衡,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广大干部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和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观。三要用好国家、自治区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支持“棚改”有关优惠政策,充分利用银行贷款筹集资金,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推进我区“棚改”工作。四要按照实物安置和货币化补贴相结合的总体思路,通过“租售并举”的模式,积极推行租赁补贴,引导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五要做好分配入住工作,适时调整准入条件,降低门槛,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并通过差异化的租金政策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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