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党费是党员最基本的义务,当年革命先烈,即使在敌人的监狱里,临刑前也要给组织交最后一次党费。但现在有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及时、足额交党费。现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委关于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规定,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督查、严格公示,确保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明确化、精细化、阳光化、常规化。
党费收缴工作责任明确化。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议事日程,全面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为党费收缴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党费收缴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的责任体系,党费收缴及时足额,帐目规范清楚,确保了党费标准核定、催收、计帐和上缴等日常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党费收缴工作标准精细化。各级党委(党组)对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定期的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的党员,采取会议提醒、电话告知等形式进行督促,确保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标准精细化。结合实际,对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和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采取上门收缴或其家属代交,以确保党费及时足额上缴。
党费收缴工作公开阳光化。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县乡村三级公示制”,确保党费工作收缴透明化。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应以各种形式向全体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公示支部全体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设立党费存缴专户,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党费收缴工作监督常规化。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制度,把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办法中,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全县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排查中发现未按规定上缴党费的党员,及时联系本人,并按照党费缴纳标准补交,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严格按照组织纪律处理,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长效、常效发展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