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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多些“乡土味”

2017年02月14日 09:1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卢有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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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长假,笔者在“造访”拉萨郊区常去的几家农家书屋时发现,虽然前往“充电”的群众多了不少,但可读或可选的图书却依然不尽人意,数位农牧民因未找到自己需要的书,刚来一会就走了。

众所周知,农家书屋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近几年,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农家书屋已遍及全区5400多个村落,覆盖率100%,已然成为基层广大群众获取知识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如果因书屋“内容”缺失、管理失当等致使书屋成摆设,岂不有违兴办农家书屋的初衷和目的。对此,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从农牧民的视角看,“留不住”或“不登门”,关键是书屋里没有他们需要或感兴趣的东西。因此,要让遍及乡村的农家书屋真正“兴旺”起来,发挥应有功能,从图书内容上诠释好“农家”二字就尤为重要了。

既然是书屋,就不应该只是一座房子或一间屋子,而应当是有相当内容的,这种内容就是书籍。西藏是以藏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地区,农家书屋就是要把农牧民群众需要的书籍、喜欢的书籍摆上书架并定期更新。同时,考虑到人文地缘等因素,藏汉双语图书应占相当比重。

我们知道,依靠科技致富是农牧民所渴望的,农牧业科技书籍是会受到欢迎的。但这些书籍要符合多数人知识层次、阅读水平及学习习惯。专业性太强,理论性太深,农民群众看不懂,显然不适合。因此,在选购图书取舍上,要切合当地实际,要有针对性。同时,有关涉农部门要定期安排农技人员到农家书屋提供学习服务,让农民群众真正对这种书有兴趣、愿意读、读得懂、用得上。

随着广大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农家书屋要重视对法律类书籍的购进,以此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在农牧区基层,文化资源有限,书屋应成为助推孩童健康成长的“乐园”。为了不使农牧区孩子课余时间无处可去,无事可做,要准备一批图文并茂的儿童书籍、青少年读物,让农家书屋成为农家子弟学习的“第二课堂”。当然,随着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提升,生活类、健康类、理财类等方面的书籍不可缺少,也应尽力尽早进入书屋。

毋庸置疑,无论是“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的脱贫工作,还是持续推进的“书香农村”文化建设,都离不开知识的强大力量。而因势应时而生的“农家书屋”为基层群众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契机。由此可见,相关各方上下合力、与时俱进地办好带有乡土味、有内容的“农家书屋”不仅是发展的需要,更是时代的呼唤。

责任编辑:刘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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