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个民族56枝花,56个兄弟姐妹是一家。”西藏的所有工作都与民族工作紧密相连,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西藏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
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谱写了一曲曲民族团结的时代新篇。实践证明,要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要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必须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保障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努力实现各族人民依法当家作主、依法参政议政、依法自主管理民族事务。
要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必须积极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与内地经济、文化、人员双向交流,鼓励区内群众到内地就业、内地群众到我区工作生活,鼓励各族学生同班共校、各族群众联合创业,广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深入推进藏、汉“双语”互学活动,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浓厚氛围。
要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必须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受众开展“滴灌式”教育;注重从娃娃抓起、从幼儿园抓起,让民族团结深深烙印在每个孩子心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表彰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不断推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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