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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非遗产品“活”在当下

2017年04月13日 10:01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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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该法明确规定我国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各省(区)要建立健全省(区)、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经过文化工作者的努力,目前我区已基本形成了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西藏作为全国非遗大省,截至目前,共有各级非遗项目1400多项,在传承和发展方面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拥有是最好的保护,消费是最好的传承。在各种保护传承样式中,笔者认为最好的方式莫过于让非遗产品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从而对其进行生产性保护。

首先,只有要让大家知道非遗项目在过去生活中的意义,才能在现代生活中更好地接受非遗,学者专家应多多发掘非遗项目的价值,让非遗传承人到校园、广场等公共场合进行现场表演、讲解,用更通俗的讲述让更多人走近非遗。

其次,作为历史文脉传承的非遗产品,也要与时俱进,充分借助现代科技的力量,捕捉最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传播手段,在各类电商平台推介人们喜爱,但并不十分了解的非遗产品,筑起非遗产品的强大购买群体,扩大非遗产品的影响力,让非遗插上网络的翅膀,进入到现代人的生活和文化消费中来。

再次,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传承人保护制度是非遗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只有制定资助传承人、培养传承人相关制度政策,并采取设立专项资金来改善传承人的生活和从艺条件等举措,才能促进我区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总之,在工业化和市场化大潮中,只有不断挖掘非遗产品最精彩神奇和独一无二的东西,把优秀厚重底蕴中最有价值的内容展示出来,才能使其不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使其更好地“活”在当下。

责任编辑:何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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