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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从“土改”中获利

2017年05月01日 00:4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李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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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既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最基本的财产。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占用、使用、收益权利,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颁给农民承包地以“身份证”,这些土地就可以流转交换、优化配置,为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通创造条件,缩小城乡差距。

作为从农村走出来的笔者,深深地知道,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农村,很多纠纷,都是因为土地而起。但是农产品价格较低且不稳定,在家种地,刨掉投入,就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温饱。要想步入小康生活,没有一技之长或者外出务工,对于普通农民来说,是一件较难的事情,但是多数农民没有一技之长,只能选择外出务工,可是土地交由谁来种?等过几年回来,还会是自家的地吗?

在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能根本上打消农民外出打工就业的顾虑,给他们吃下“定心丸”。土地的四至清楚了,边边角角都能在土地“身份证”上体现,就跟人的居民身份证一样,白黑、胖瘦、黑痣、斑点,都清清楚楚。把土地租给别人种,或者租别人的地,有根有据,也少了纠纷。无论是租地的人或者承包地所有者干起活来,自然就更顺手顺心。

不仅如此,实行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民可以参加集体组织经济建设,也可以凭确权的土地获得抵押贷款,创业做点生意,还可以凭出租的土地获得租金,把他们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有更多的时间、精力从事其他活动。这对激活农村市场,放活农村劳动力、资源,发展现代农牧业,大有裨益。

而在西藏,实行农村土地改革大有作为。西藏地域广阔,草场、土地面积较大,又是少数民族聚集区,各地实际情况都大不相同,可以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因地制宜,建立以市场为导向,扶贫资金、人才都跟着市场走的精准扶贫思路,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集体经济,为各地落实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促进农牧区二三产业发展,为精准扶贫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

责任编辑: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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