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的靓丽名片,更是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2011年,拉萨市成功创建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并在2015年成功蝉联,这彰显出拉萨市各级各部门在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的工作成效。
古人有“取易守难”的说法,如何在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上将拉萨市的城市面貌、社会文明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到一个新水平?笔者认为,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精准发力,补齐短板,让“创城”永无休止符。
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创城”不是一时一事,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更需要树立久久为功的思想,形成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这就需要把“创城”中的一些成功做法、新鲜经验转化为常态之举,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做到网格化推进、精细化管理、制度化规范。
深化创建文明城市,惠及民生是根本。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就是要在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科学化水平方面下功夫,其中城市建设必定会涉及到一些民生问题。因此,在创建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从市民的切身利益出发,从细微处着眼,提供更多惠民利民的政策,让他们真正体会到城市的发展变化,享受创建文明城市带来的成果。
深化创建文明城市,还要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通过全方位、全领域、多层面宣传发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创”的良好局面。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等运用多种方式,以图文并茂、内涵丰富、通俗易懂的展现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和“创城”有关的知识,进一步提升市民对“创城”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虽然任重道远,但只要抓具体,顺民意,补短板,保持文明创建新常态,推进文明创建长效化,举全市之力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就必然能让“梦想”持久“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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