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带动农村、连接城市,既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201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使西藏成为全国建设特色小城镇的“排头兵”。目前,我区列入自治区级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的城镇已达26个。其中,尼木县吞巴乡、扎囊县桑耶镇、当雄县羊八井镇、吉隆县吉隆镇、贡嘎县杰德秀镇、芒康县曲孜卡乡、普兰县巴嘎乡共7个乡镇还被列入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名录。
笔者翻了翻这26个示范建设的特色小城镇名录,大多数都曾前往采访过,的确是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优势。作为世界旅游目的地,西藏吸引国内外游客的不光是绝美的自然风光,更有深厚广博的民族文化。而很多小城镇,正是依托悠久的历史传承和文化特色享誉西藏、长盛不衰。因此,特色小镇建设贵在“特色”二字,首要的就是要深入挖掘特色小镇的文化内涵。既要深入挖掘区域文化历史特色,又需要紧密结合产业特色,避免“百镇一面”的类型化。而且,一旦打出特色牌,特色小镇的建设不仅能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还能与当地的发展形成“特色共享”效应,打造特色名片,推动经济发展。
建设特色小镇不仅能够加快推动经济社会转型、提高城镇经济活力,还是提高小城镇人口吸纳能力的重要途径,让当地群众从中受益。实践证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特色小城镇,必将对周边区域的发展产生很好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因此,特色小城镇建设,重在“产业”支撑。特色小镇离不开文化元素的依托,更离不开有当地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定位。因为,说到底,特色小城镇不仅仅是建设一个新城镇,而是要让当地群众在经济条件、生活方式上大变样。在特色小城镇建设中,一定要根据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历史沿革和经济基础,按照“一镇一主业、多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构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科学确定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主导产业,打造民族手工业强镇、特色生态农牧业大镇、商贸物流业重镇、休闲旅游业名镇。
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看到一个个特点突出、特色鲜明、游客欢迎、群众受益的特色小镇涌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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