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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气火灾防范

2017年09月29日 08:4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彭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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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在启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时公布了一组数据,2011年至2016年,我国共发生电气火灾52.4万起,其中重特大电气火灾17起,占重特大火灾总数的70%,造成3261人死亡,206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92亿余元。火之患,电之殇,这一组数字的背后,是长久以来全社会对电气火灾事故成因的忽视。

事实上,引发电气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维护管理不到位、不合格电气产品充斥市场、电气消防安全监管未形成合力等,而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维护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火灾事故在生活中最为常见,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容易忽略的火灾隐患。如,2017年7月20日,安徽黄山中心城区一店铺因其二楼电气线路老化引发火灾,所有货物化为灰烬,损失近10万元,所幸救援及时,没有人员伤亡;2017年7月21日,四川德阳某景区一山庄因电气线路老化引发大火,造成1人死亡。这些发生在身边的电气火灾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无辜生命葬身火场,警醒人们必须把这个在平常生活中最容易忽略的火灾隐患重视起来。

纵观各类火灾事故,只有做到警钟长鸣,才能安全常伴。一方面,群众在电气火灾事故防范中要把好“三关”:一要把好购买关,在购买电气产品时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未经检验的“三无”产品,慎重看清产品商标、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再购买;二要把好使用关,规范敷设连接线路,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严防电气线路故障;三是要把好维护保养关,定期检查绝缘性能、电器元件功能及设备状况,特别是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是否可靠、电气线路有无老化等,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找专业技术人员更换维修。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习电气火灾事故扑救知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如发生电气火灾时,若现场尚未断电,则要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带电灭火时要与带电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防灭火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另一方面,相关职能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把电气火灾防范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着力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电气使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电气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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